农户家庭农场拟认定名单公示 |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户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19〕56号)要求,经农户自愿申报、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复核,拟认定徐福龙家庭农场、徐志江家庭农场、徐士友家庭农场、徐学庆家庭农场、沈玉鹏家庭农场、高华义家庭农场、韩志强家庭农场、商锡华家庭农场、柳凤军家庭农场、冉冉家庭农场(郑旭冉家庭农场)为天津市农户家庭农场,现予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22-65305591,地址:滨海新区响螺湾中心商务区滨海国泰大厦A座3510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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