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3-09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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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1号)的要求,天津市将对能繁母猪存栏在1万头以上养猪大区,使用种猪精液实施人工精液的母猪养殖场(户)进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 补贴时间:按照2019年7月份天津市畜牧生产月报表(月)中的能繁母猪存栏数

    2. 补贴标准:按照每头能繁母猪2胎,每胎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的标准,每头能繁母猪补贴40元。

    3. 公示名单:按照各街镇上报母猪存栏数(详见附表),进行公示。

    即从2020年3月 9日至3月 13日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的请拨打65305580 ;65305570(时间9.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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