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
2025年,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暨示范创建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效,为滨海新区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执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全年退休执法人员4名、调出执法人员2名、新考取执法证人员5名,年末,持证行政执法人员86名。年内,聚焦渔政、农作物种子、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农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导、上级任务和专项任务为补充的检查任务91项,检查市场主体303家,全面完成2025年度监管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抽检农产品628批次。办理群众投诉、举报363件。查办案件141件、罚没款134.1万元,同比分别增加30.5%、49.5%。
二、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教育引导,促进严格执法。一是筑牢执法人员思想防线。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政违法的法律责任,引导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自警自律意识。二是依法保障行政执法决定权威。对于行政违法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依法保障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和区人民法院沟通衔接,最终依法申请执行完毕。三是通过重点领域执法促进依法治理。以海洋伏季休渔专项行动为着力点,办理处以罚没款案件42件、罚没款42.83万元,打击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办理案件10件、没收非法船艇10艘,移送公安机关海洋渔业涉嫌犯罪案件9件;以海河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为主导,办理内陆水域渔业案件17件、罚款8.47万元;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办理农药案件4件、罚没款1.17万元,肥料案件1件、罚没款0.05万元,立案查处兽药、饲料案件各1件;动物防疫专项执法办理案件7件、罚款1.13万元;畜牧重点监管领域执法办理案件1件,罚款2.5万元;渔港和渔业船舶等安全生产执法办理案件31件、罚款74.5万元;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办理案件1件、罚款0.02万元;农作物种子专项执法办理案件5件、罚没款1.06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办理案件7件,其中:处以罚款的4件、罚款0.09万元,移交公安机关3件;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办理案件4件、罚款2.29万元。
(二)依法检查指引,促进规范执法。一是规范文书制作指引。结合全区行政执法质效评估情况反馈,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审核清单》《行政强制文书审核清单》《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审核清单》《行政检查文书审核清单》,辅助提高行政执法文书质量。二是规范抽查检查。完善涉及农业和林业16个监管事项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涉及农药和兽药等6个监管事项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抽查检查工作指引,引导执法人员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三是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全年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26项、同比下降27.7%,检查市场主体122家、同比下降49.5%,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无处不在。
(三)依法履职尽责,促进公正执法。一是履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按照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支队主要职责、各领域各队室综合执法职责,以及立案、调查、审核和决定岗位职责。二是依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制定《农业执法“三必须六不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管理规定》,行政监督检查突出计划性、保障程序性、实现可监督性。针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函》,并进一步完善为信用修复的“两书同达”,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三是畅通相对人监督渠道。落实现场检查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和“电子检查证”制度,检查结束后告知并指导当事人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依法处置投诉举报,促进文明执法。一是认真承办“12345工单”。今年以来,宠物诊疗、内陆渔业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呈上升态势,支队以培训为切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熟悉《天津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熟知所属领域专业法律知识、熟练掌握农业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回应群众诉求,变被动为主动,组织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坚持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杜绝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敷衍塞责等不规范行为,提高政务服务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依法开展柔性执法。依照《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柔性执法工作规定(试行)》《天津市行政执法免责清单(2025年版)》,依法开展柔性执法工作,办理轻微免罚案件2件,免罚金额1.75万元。
(五)落实“三项制度”,促进公开透明执法。一是做好案件公示。目前,向区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双公示”及“五类信息”3172条。二是强化全过程记录。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文书范本(普通程序)》要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记录;全面落实《滨海新区司法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七项工作提示”》,完善涉案行政执法视(音)频登记措施。三是落实案件审核,年内,查办案件141件,其中:没收涉渔“三无”船舶的案件10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12件,全部履行案件审核程序。
(六)开展精准普法,促进知法守法。一是重要行动引领普法。在农资打假、种子监管、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生产、渔业监管、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中,做好边执法边普法;组织落实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的专项普法。年内,开展普法活动26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3800余件(份)。二是面向示范户以案普法。推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林草局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等,对全区148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4轮以案普法活动。三是结合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远离家庭腐败”等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筑牢行政执法人员拒腐防变法治防线,接受教育的执法人员240余人次。
(七)坚持多措并举,促进有效执法。一是推动能力提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绿剑讲坛”、滨海新区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学习等在线培训4次和相关考试3次,完成业务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为核心的执法培训6期,培训执法人员493人次,发放培训资料565册(份)。在2025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中,支队荣获团体二等奖,检验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学习实践效果,促进了以点带面整体提升。二是衔接审管联动。年内,依托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向相关队室转达监管信息583条,读取率、监管率均达到100%。三是完善权责清单。根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全面梳理支队承办的权责清单,对41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其中:增加10项、删除10项,修改法定依据21项。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推进行政执法质效提升,在实践中也反映出一些不足。一是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学以致用的能动性仍然存在差距。二是个别相对人信息采集不完整,导致“电子检查证”制度落实不彻底。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平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和归档需要加强。四是“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索赔、职业投诉、举报行为频发,损害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素质提升行动。要以《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导向、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为保障,加强公共法律知识、业务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持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处罚及与其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二)持续规范涉企检查。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坚持涉企行政检查的“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和农业执法“三必须六不准”。深入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七项工作提示”,加强检查对象库动态维护和在线办理案件工作,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走深走实。
(三)协调普法依法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全面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衔接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管联动”和“两书同达”;深入开展渔政“亮剑”、农作物种子、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农业安全生产等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渔船渔港和农机安全执法,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隐患。
(四)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质效提升和投诉、举报受理承办工作,抵制损害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的歪风邪气,依法维护合法经营主体的权益,为滨海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1月1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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