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7-28 14:50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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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5〕33号)和《2025年滨海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实施方案》,通过公开遴选,确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作为我区培训机构,开展2025年滨海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常规培训和“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培训专题班”的培训工作。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9日-7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于2025年7月31日下午五点前,送至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电话:022-65305524)。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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