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经营主体及建设内容的公示 |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参加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经营主体及建设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5:30前,送至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受理人:刘洪涌;受理电话:022-65305579
附件: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内容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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