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关于四届区委第九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2日至9月9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10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区农业农村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作为第一组长,坚定扛起政治责任,统筹指导和监督整改工作全过程。党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巡视巡察整改的战略考量和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要求,坚定落实各项巡察整改要求,深化全系统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4次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牵头领办29项整改任务,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效果跟踪问效。及时主动向分管副区长汇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组织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会5次,指导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对于影响整改任务完成的难点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党组织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负责,牵头各责任单位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盯牢阶段性目标、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整改期间,各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整改工作,定期听取各处室整改情况汇报,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成效。
(四)日常监督部门、有关职能部门指导、监督、支持巡察整改情况
区委巡察办全过程指导监督巡察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了整改工作培训会,制定了《四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日历》,细化了各项整改任务,具体地做出了工作提示,明确了时间要求,列席了党委巡察反馈问题“向群众汇报”会。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认真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关于落实四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列席了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会议材料、会议组织等进行了监督指导,确保了会议质量。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相统一,通过前瞻谋划、统筹协调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标准落地、高质量见效。
(一)关于“运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政治意识不够强,将党对乡村振兴的新思想新论断细化实化为具体举措乏力”的问题,构建重要指示批示动态管理台账并配套“三会一课”专题学习机制,同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动讲话精神与法治思维在农业农村领域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1)建立重要指示台账,深化讲话精神贯彻
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次重要讲话的内容、精神、落实情况及责任人,确保工作台账定期更新,及时反映各项工作进展和成效,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组织定期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要讲话,确保全体党员干部理解深刻。
(2)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化法治思想实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结合法治、安全、普法等具体工作,至少开展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同时要求各支部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力度,通过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中通过率达到100%。
2.关于“宣贯“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迟滞,影响新区“三农”领域宣贯成效”的问题,构建事前清单化管控与事后台账登记机制,通过明确执法事项范围、规范集体讨论流程、强化决策责任追溯,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确保重大执法决定程序合规、执行高效。
(1)规范集体讨论程序,健全执法清单管理
梳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目录清单》,加强事前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规定》,严格落实处罚机关集体讨论的规定,对集体讨论的执法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旨在避免处理案件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程序缺失,着力提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的预见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该目录清单现已制定出台并开始使用。
(2)完善执法台账机制,强化决定登记管理
完善《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台账》,加强事后登记。在2024年3月6日印发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台账》基础上,克服单一登记执法案件的不足,拓展为登记重大执法决定,完善《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台账》,规范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事项登记,现已制定出台并开始使用。
(3)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推动战略部署落地
对区委安排部署宣传贯彻“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进行认真研判,制定《区农业农村委关于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中展现‘滨城’担当的实施意见>方案》,研究制定我委具体措施,确定牵头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各部门积极履行本室相关职责,结合本室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四个善作善成”精神落地见效。
(二)关于“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发展质效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部署推动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所蕴含的“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由点及面、迭代升级”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理解不深”问题,通过专项行动部署、责任压力传导、问题闭环整改和领导督查暗访四维联动,构建“部署-落实-问责-提升”全链条治理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1)强化组织领导,部署专项行动
将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党委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抓手,组织开展2024年秋冬季村庄环境清洁行动、滨海新区2025年乡村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2)压实责任链条,强化部署落实
强化部署推动,组织区相关部门、各涉农街镇分别于2025年1月9日、3月20日召开全区村庄清洁动员部署会议。同时,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反馈存在问题,2024年下半年以来对相关街镇下发提醒函2次,给予黄牌警示3次、红牌警示4次。
(3)完善整改机制,严格督导问责
完善了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并按整改方案进行了整改。完成“2024年8月5日全市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会曝光了新区农村脏乱差、旱厕等点位3处”问题点位整改,并对点位涉及街镇进行了红牌警告和约谈。
(4)深化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实
由副书记李龙同志、副区长杨玉建同志带队,以“四不两直”方式于2025年4月7日和5月20日分别暗访南部片区和北部片区农村人居环境。
2.关于“对“乡村治理、种业振兴”等5方面问题,仅分解任务了之,协调联动、深查实改不够”问题,依托龙头企业推广新品种,压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建立隐患台账实施精准整改,并通过长效巡查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统筹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与农村安全治理双提升。
(1)深化种业振兴,推进新品种研发推广
深化种业振兴,以天隆农业等企业为示范,带动耐盐碱小站稻等新品种研究和推广。天隆公司以建设耐盐碱优质小站稻产、购、储、加、销全产业链,深化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为目标,在宁车沽东村建设占地面积150 亩的耐盐碱小站稻种质资源创新基地。重点引进、收集国内外耐盐碱水稻种质资源,开展高产、优质、多抗、耐盐碱的水稻新品种研究,筛选出以“滨盐 14 号”、“香中 1 号”、“曹妃红”为代表的小站稻新品系,2024年10月23日在北塘基地经小面积测产,“滨盐 14 号”、“香中 1 号”、“曹妃红”产量分别为1184.5斤、1273.2斤、874.5斤。其中“香中一号”品种2024年推广到港南农场和大港太平镇进行试种,对比天津普遍种植品种在分蘖力和抗倒伏等特点上有明显优势。
(2)落实包保责任,推进自建房隐患整治
严格按照区自建房协调机制工作要求,落实包保责任,与小王庄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同志建立常态化联系,积极协助小王庄镇开展自建房整治工作。小王庄镇自建房安全整治三年工作期间,共完成房屋排查9900余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262栋,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有17栋经营性自建房、300栋其它自建房,建立了详细的隐患台账,实行“一栋一策”“一户一档”管理,目前已完成大部分问题整改,对未完成的已全部按要求实行管控。
(3)强化长效管理,健全自建房巡查机制
分别于2024年10月16日、12月18、2025年2月19日、3月13日、4月17日、6月5日参加专项工作推动会议,采用分析研判、现场调研等形式推动问题解决,积极配合小王庄镇完成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目前小王庄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进入长效管理阶段,已建立自建房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对自建房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三)关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有卡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抓“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这一牛鼻子不够有力”问题,围绕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发展,通过政策宣讲培训、专项检查整改、运营模式创新三项举措,系统推进农村“三资”管理提质增效,强化集体资产监管,拓展强村富农路径。
(1)政策宣讲强根基,业务培训提能力
深入涉农街镇宣传农村集体经济政策,联合市农交所及各街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税管理及农村“三资”培训工作,加强资产管理。2024年12月13日在国泰大厦举办了“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者培训及集体产权等进场交易培训”;同时分别在古林街等6个街镇进行了专场培训和业务交流,均取得良好反响。
(2)专项检查促规范,制度优化强监管
联合区财政局对“村账镇管”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由各街镇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5月7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涉农街镇开展“村账镇管”问题举一反三排查,并对各村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规范性审核;自5月20日起对各涉农街镇进行“三资”管理工作调度检查,有效提升村财管理水平。
(3)创新运营拓路径,集体经济增活力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创新尝试,丰富村集体收入形式,推动村集体成立强村富民公司。截止2024年底联村富民公司、强村富民公司由原来的13家提升至17家。
2.关于“党委挖掘招商项目资源不足,吸引社会资本支持项目建设政策措施少,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欠缺”问题,充分利用各类展会等活动,积极展示和推广新区优势资源和产品。组织“津农精品”品牌企业、名特优农产品企业参加天津市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开海节、“津农精品”进长沙、北京展销活动及推介会、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2024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推介活动,不断拓宽我区知名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3.关于“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不充分”问题,指导3家企业申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指导2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递补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利达粮油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中农批(天津)国际冻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天津神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3家企业新认定为第十六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三尚行(天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2家企业递补为国家级龙头企业。组织天津港强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赛誉食品有限公司参加2024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监测合格。
4.关于“党委推出农民增收举措不多,扶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内生发展不足”问题,积极推动杨家泊镇辛庄村和汉沽街下坞村购买经营性楼宇项目,协助太平镇大村等其余5个村挖掘资源,盘活土地资源,增加收入,落实增收目标,达到验收标准。会同相关单位成立验收工作组,积极开展验收工作。截至2024年底7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全面完成扶持任务,经村级自查、街镇复查和区级验收,7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均达到验收标准,通过验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整改责任不明确。自我革命意识不强,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一个问题涉及多个处室制定措施,容易推诿扯皮,影响整改效果。
2.整改措施不具体。部分措施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多地针对于问题表现,对于举一反三,解决具体问题还缺乏深层次地思考和举措。
3.整改作风不扎实。主动发现问题的勇气不足,不敢较真碰硬,责任担当不强,过多地依赖于领导小组督促指导推动问题解决,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主动破解深层次问题的意识不足,思路不清,招法不多。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做到整改力度不减弱、整改措施再加强,对基本完成和长期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将全部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加强调度,强化责任问责。党委定期听取整改情况进展汇报,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及时调度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情况,掌握整改进度,划定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对于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督办,主动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协力推动问题解决。坚决杜绝做表面文章,对于不顾大局,推诿扯皮,影响整改工作进度的,要严肃问责。
2.多措并举,提升整改成效。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工作要求,统筹兼顾对标抓好工作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乡村振兴领域的工作短板,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3.深化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深入挖掘潜在问题隐患,在建章立制上抓常抓长。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查摆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谋划推进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短板。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把阶段整改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22-65305537;邮政信箱: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与安阳道交口滨海国泰大厦A座3408房间;电子邮箱:bhyxzhang@tj.gov.cn。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
2025年7月1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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