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15:44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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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基本情况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年内,执法人员退休4名、新考取执法证人员1名,年末,持证行政执法人员87名。2024年,实施执法检查2485次;抽检农产品1275批次;办理群众举报249件;立案查处108件,罚没款89万余元。根据2024年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渔政执法工作“两个要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农作物种子、动物防疫、农机安全生产、农村宅基地等“六个专项执法方案”,联系全区农业行业监管实际,制订专项执法工作计划,依法依规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年内,开展农机、渔港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034家次,使用农业农村系统专业法律(安全生产方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份,行政处罚金额14.33万元。在农机安全生产领域,严格落实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尤其是“两节”、“两会”和“春耕”、“三夏”等关键节点,普遍增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中,办理无证操作拖拉机案件2件,罚款0.05万元。在渔港安全监督领域,对327条海洋捕捞渔船建立渔船安全管理执法检查台账,做到“一船一册”。组织2次渔船消防应急演练,1次人员落水应急演练,组织船东船长填写渔船安全自查表354份,落实渔港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04艘本地停靠渔船、27艘外地停靠渔船责令限期整改。年内,查处海洋捕捞渔船违法违规案件16件,罚款14.28万元,其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案件1件,罚款2.4万元。

    (二)开展专项行动,落实重点领域执法。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出动渔政执法船(艇)180余航次,航程8600余海里。办理案件37件,罚没款52.49万元,放流渔获物1632.35公斤,没收涉渔“三无”船舶(艇)2艘;清理地笼网100余条,其他网具2000余延米。区农业执法支队与市农业执法总队、河北省唐山市和沧州市渔政部门联合执法巡航,与区海防办、海警、沿海保卫等部门加强配合,形成“陆上海上联动、协调配合、统一有序”的执法机制。年内,移送公安机关涉渔案件5件。结合2024年海河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对内陆重点水域、交界水域、隐蔽水域开展执法监管,办理渔政案件22件,罚款9.6万元,放流渔获物571.8公斤;办理水生野生动物案件1件,罚款4.23万元。2024年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查处肥料案件1件,罚款0.018万元;查处涉及农药案件1件,该案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并对当事人进行知法守法教育。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办理药残超标等案件4件,罚没款0.65万元。2024年农作物种子专项执法,办理种子标签案件2件,罚款0.5万元。2024年动物防疫专项执法,办理诊疗等案件12件,罚款1.697万元。办理兽药案件1件、畜牧案件2件、饲料案件1件,合计罚没款2.55万元。2024年打击“黑鸟市”专项执法和“清风行动2024”,办理案件6件,罚款3.57万元。2024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农村宅基地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依规开展。

    (三)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一是适时做好公示。在滨海新区信用信息处理平台归集“双公示”信息2351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98条,行政许可信息2253条。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也在天津市司法局公示公告栏公示。二是规范全过程记录。梳理普通程序案件、行政强制、简易程序案件、行政检查审核“四个清单”,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做好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环节的音像记录。三是认真开展案件审核。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委规范文书格式的要求,完善审核记录,对于普通程序案件全部审核。

    (四)执法与服务结合,依法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一般领域检查对象“诚信免查、多查合一、年内最多查一次”制度,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6项,检查市场主体90家,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完成本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30项,检查市场主体152家,出动执法人员304人次;完成专项任务53项,检查市场主体145家,出动执法人员290人次;完成上级任务12项,检查市场主体26家,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依法依规开展重点领域和特殊情形下的重点检查,务求做到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促进乡村振兴。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海洋渔业监管。增设渔业应急值班监控设施平台,完善渔业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值班人员业务培训,落实《全国渔业事故直报系统》值守。渔船作业期间,定期通报渔船海上活动信息,确保渔船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海上渔船活动情况,拓宽海洋渔业执法线索来源渠道。

    (六)开展执法培训,全面提升能力素质。依托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法治教育网,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试,90名执法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考试结果全部合格;89名执法人员参加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并取得培训合格证;87名执法人员完成2024年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试结果全部合格。此外,分3期5批次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培训执法人员248人次;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适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57名执法人员参加“云宣讲”培训;组织行政执法实务培训2次,培训队室负责人和执法骨干41人次。组队参加2024年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团体第二名、1名执法人员获得优秀奖。全体持证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部超过60学时,整体完成年度培训计划。

    (七)落实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应群众急难愁盼,推动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天津市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以警示教育为切入点,教育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廉洁执法的思想防线、纪律红线和行为底线。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依托区行政执法平台,对标滨海新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组织开展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评查,向市农业农村委推荐优秀案卷3卷。三是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依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在经济功能区内履行涉农领域行政执法职能的意见,依法依规负责滨海新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

    (八)边执法边普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普法进机关。在农业执法全领域分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结合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集中公开通报的6个典型案例,在全体执法人员中普遍落实警示教育,加强以案说法。二是普法进社区。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在南湾公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20册,民法典宣传纸等120份;与泰达街道响螺湾第一社区开展“联学联育·共治共建”活动,配合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普法进乡村。面向管理相对人,发放明白纸、宣传书画等1800余份。完善《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执法人员分工方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携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主题,组织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48户,组织宣传对接活动12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材料700余份。四是普法进港口。组织专项普法宣传6次,与海事等部门联合普法宣传2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450余份、印有宣传标语手提袋500余个,在5座渔港突出位置悬挂宣传条幅16条,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五是普法进网络。在“津农执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36条。通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微信群,宣传《依法打击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典型案例》,联系农业生产实际以案普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推送宪法公益宣传片和短视频,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积极组织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十二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存在问题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体上保持监管有效开展、规范有序落实,但是也反映出差距和不足。一是执法办案能力方面。有的执法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储备不足,执法办案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在重点领域执法方面。有的领域执法计划安排不精准,执法办案数量不平衡现象比较明显。三是执法装备保障方面。现有海上执法船(艇)不具备速度优势;内陆渔政执法船(艇)不足,缺乏停泊港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农业执法总队指导下,聚焦短板全面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深入落实市农业农村委《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两级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公共法律知识、业务法律知识再学习。进一步完善普通程序案件、行政强制、简易程序案件、行政检查审核“四个清单”,强化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指导;一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模拟制作1起普通程序案件、1起简易程序案件,提高执法人员实践实战能力,强化“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氛围。二是促进专项执法落细落实。结合全市各领域专项执法安排,聚焦种子、农药、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和渔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紧密联系全区农业行业监管实际,细化专项执法安排部署,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总结报告专项执法行动落实落地情况。本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加大农机安全和渔船渔港安全执法力度,依法查纠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隐患。三是强化综合行政执法保障。壮大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加强与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业务互动,依法开展案件审核监督。统筹案卷评查工作,做好案卷评审和推优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文书规范意识、全过程记录意识,全面提高案卷质量。积极争取行政执法装备的改善提升、多方协调配套设施的跟进保障,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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