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滨海新区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的通知 |
各部门、各开发区相关部门、各街镇: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湿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滨海新区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湿地保护责任和措施,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推动我区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滨海新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
2.滨海新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分布图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66
联系方式:022-6530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