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街镇:
为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工作,按照《2024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滨海新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滨海新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印发的《2024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
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能繁母猪进行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对已自有种公猪站的规模养殖场和种猪场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20元测算,原则上每头能繁母猪补贴80元。
三、补贴金额及数量
2024年市级财政安排预算为66.4万元,能繁母猪补贴数量为8300头。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补助条件的养殖场(户)向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由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初审核实,核实通过后,统一报区农业农村部门。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核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资金。于2024年11月11日前街镇盖章上报给区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同时发电子版(政务邮箱bhnwyyxms@tj.gov.cn)。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周报制度,须每周五前上报街镇月度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资料要求。养殖场(户)申请生猪良种补贴,应当提供如下材料,同时提交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
1.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2);
2.精液购买发票或其他凭证,供精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配种记录(样式)(附件3);
4.生猪养殖场(户)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有缺项的不予补贴。
(三)配种情况。供精单位与养殖场户须开具《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配种情况登记单》(见附件4),登记单保存期为 2年,以备查验;并建立《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账》(见附件5)等凭证。供精单位要接受项目实施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公示。区农业农村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委将补贴明细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五)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委对区农业农村委申报的补贴明细表审核通过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户。
附件:1. 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街镇周报情况汇总表
2.2024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申请表
3.配种记录
4.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配种情况登记单
5.2024年度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台账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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