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5 10:38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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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林业、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完善本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监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兽药、饲料、畜牧、种畜禽、生鲜乳、屠宰和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兽医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监督、检验检疫的相关执法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的行政执法。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林业、湿地与野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海洋和内陆渔业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辖区内市政府批准常设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执法工作。提出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完成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具体按照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的区农业农村部门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权责事项执行。

    与街镇职责分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涉农街镇农业发展办公室承担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与区级专业执法队伍进行协调配合。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依照法定授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天津港等特殊区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1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执法综合室、技术保障室、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第四大队、第五大队、第六大队、第七大队、第八大队、第九大队、第十大队。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0,139,526.34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44,415.55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部分项目资金不于2023年内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112,401.68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644,415.55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部分项目资金不于2023年内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12,401.68元,占1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占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占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其他收入0.00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139,526.34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617,290.89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部分项目资金不于2023年内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151,488.82元,占83.45%;项目支出4,988,037.52元,占16.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0,139,526.34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44,415.55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部分项目资金不于2023年内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139,526.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17,290.89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部分项目资金不于2023年内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39,526.3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30,139,526.34元,占10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145,600.00元,支出决算为30,139,526.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8%。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4,897,700.00元,支出决算为3,665,57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部分项目资金不于2023年内支出。

    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元,基本支出结转27,124.66元,支出决算为27,124.66元,完成基本支出结转的100%,决算数等于基本支出结转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福利费支出,消耗原参与合并单位福利基金。

    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1,322,460.00元,支出决算为1,322,46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为海洋渔船配备插卡式AIS。

    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247,900.00元,支出决算为25,124,364.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相比,人员经费随工资总额增加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5,151,488.8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769,264.20元,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度相比,人员经费随工资总额增加有所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23,145,527.8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005,960.9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77,100.00元,支出决算76,745.2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54.80元,完成预算的99.54%;较上年减少234.80元,下降0.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5,100.00元,支出决算75,1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5,100.00元,支出决算75,1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元,支出决算1,645.2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54.80元,完成预算的82.26%;较上年减少234.80元,下降12.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005,960.95元,比2022年增加54,835.32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体检标准增加导致支出增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8,593.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88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8,706.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8,593.3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8,593.3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已对5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6,637,668.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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