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本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法律法规。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贯彻落实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组织推动农村植树造林和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护。组织开展森林病虫鼠害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湿地保护、森林及陆地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推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智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实施国家间有关农业援助项目。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内设10个
1.办公室
2.党建工作室
3.综合研究室
4.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室
5.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
6.科教与产业发展室
7.法规与应急管理室(农产品质量安全室)
8.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渔港监督室)
9.农业与农机管理室
10.指导推动室;
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14,705,896.09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936,578.47元,增长31.72%,主要原因是:滨海新区2020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一期工程、(2.3亿元专项债)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等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4,705,896.09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23,936,578.47元,主要原因是:滨海新区2020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一期工程、(2.3亿元专项债)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等项目收入的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941,057.45元,占40.9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764,838.64元,占59.0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占0.0%;
事业收入0.00元,占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占0.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
其他收入0.00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4,705,896.09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23,936,578.47元,主要原因是:滨海新区2020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一期工程、(2.3亿元专项债)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等项目支出的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24,939,502.18元,占4.85%;
项目支出489,766,393.91元,占95.15%;
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
经营支出0.00元,占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14,705,896.09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3,936,578.47元,增长31.72%,主要原因是:滨海新区2020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一期工程、(2.3亿元专项债)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等项目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0,941,057.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9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022,307.73元,下降27.25%,主要原因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做强做大渔业重点龙头企业项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等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41,057.4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000元,占0.33%;节能环保支出130,000元,占0.06%;农林水支出202,226,674.85元,占95.87%;债务付息支出7,884,382.60元,占3.74%。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970,300.00元,支出决算为210,941,057.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0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0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调剂预算天津市滨海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前期费。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13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调剂预算用于野生动物危害防控项目-中央资金。
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年初预算为4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管护、重点区域野生动物救护项目实施未达到拨款条件,暂未拨付。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21,835,800元,支出决算为24,939,502.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人员实际支付需求列支。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40,000.00元,追加预算1,870,000元,支出决算为2,3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用追加预算用于种畜禽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耕地深松整地作业等项目。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2,8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81,599.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上年结转中央资金、市级资金用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中央资金,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市级资金、强制免疫补助、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1,2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14,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611,367.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上年结转中央资金、市级资金用于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扶持项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天津都市型生猪产业集群)、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天津都市型奶业产业集群)、2020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宏邦]、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抢种速生叶菜补贴(2022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仓储物流)、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服务型]、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菜篮子稳产保供(能繁母猪购置和贷款贴息项目)、菜篮子“稳产保供(规模化规范化设施农业示范园区)”、项目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3,111,400元,支出决算为3,561,4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中央资金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央资金、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项目-中央财政;按规定使用上年结转用于奶牛家庭牧场和奶牛合作社项目。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5,579,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7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11,650,000.00元,追加预算303,220.80元,支出决算为11,821,748.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追加预算用于秸秆综合利用作业。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为12,700,000.00元,追加预算23,266,195.17元,支出决算为42,523,449.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渔业发展补助资金「2023」项目。按规定使用上年结转中央资金用于渔业安全和涉外渔业管理、滨海新区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建设项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2022年海洋渔船通导、安全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内陆渔民减船转产等项目。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为5,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21,000.00元,追加预算8,053,509.57元,支出决算为13,735,814.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追加预算用于杨家泊镇中新生态园大棚房整改补偿资金、滨海新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冬季清洁取暖设备采购项目、滨海新区“中国农民丰收节”文化活动资金、水产种业专家评审费、清洁取暖、人居环境示范村工程验收费、大棚房整改补偿资金。按规定使用调剂预算用于2023年人才基金项目(高质量发展资金)。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2,613,388元,支出决算为7,613,38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追加预算用于2019年农村造林绿化工程补助资金;按规定使用调剂预算用于滨海新区绿色森林屏障(起步区)建设工程。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155,000元,支出决算为155,000元,成追加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滨海新区森林、草原、湿地综合调查监测。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调剂预算用于北大港水库构筑物及拦网设施拆除工程审计费用。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2,368,300.00元,追加预算489,072.00元,支出决算为2,469,0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滨海新区2022年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滨海新区林业布局和保护利用专项规划(2019-2035)资金项目未达到拨付条件,有部分资金未进行拨付。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71,700.00元,支出决算为7,302,2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京津高速胡家园街段更新造林补助资金项目、津晋高速(马厂减河—大沽排污河)造林绿化工程项目未达到拨付条件,未进行资金拨付;滨海新区徐太路两侧造林绿化工程三标段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湿地)项目未达到拨付条件,有部分资金未进行拨付。
20.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为9,488,100.00元,追加预算9,8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246,07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中央资金、市级资金用于2023年第二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央资金、2023年追加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市级资金。
21.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84,400.00元,支出决算为7,884,38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4,939,502.18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956,850.3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构调整及离退休人员去世等致支出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23,057,218.1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882,284.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303,764,838.64元,支出303,764,838.64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958,886.20元,增长201.34%,主要原因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生猪种业项目-农垦康嘉4400头种猪项目、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扶持项目万头牧场粪尿资源化综合利用、滨海新区2020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一期工程、(2.3亿元专项债)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等项目支出的增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2,000.00元,支出决算12,00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增加8,268.00元,增长221.54%。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与预算相比持平,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导致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2,000.00元,支出决算12,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增加8,268.00元,增长221.54%。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与预算相比持平,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导致支出较上年增加。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3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882,284.00元,比2022年减少48,634.85元,降低2.52%。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福利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48,00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27,62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20,3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00,60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06,3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6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6.9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已对89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655,362,199.35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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