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经营主体及建设内容的公示 |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参加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经营主体及建设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于2024年9月2日下午5:30前,送至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人:刘洪涌;联系电话:022-65305579)。
附件: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内容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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