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 2024-06-19 16:04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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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系统编号YB202403290212BH执法主体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人季*,张**证件编号02000119034,02000119059
    当事人类型法人当事人名称津汉渔04157
    案由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
    违则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第二十五条
    违则内容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
    罚则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第四十二条
    罚则内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决定类型予以处罚决定文书号津滨农(渔政)罚〔2024〕16003号
    决定日期2024-3-13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24384处罚内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金额24384.0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