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2:34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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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区农业农村委领导下,在市农业执法总队指导帮助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依法打击农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相关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执法基本情况

    年末,持证执法人员91人。通过发挥执法人员作用,保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落地。

    (一)执法机制持续落实。一是落实耕地保护巡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滨海新区耕地保护巡查工作,年内没有发现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二是落实执法协作机制,针对违反禁渔期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等案件,依法移送区公安局、区海警局。三是建立动物检疫与动物防疫执法协同机制,践行“以监促检、以检促防”理念,加强内设机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

    (二)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开展农资打假、动防、种子、农安、农机、渔业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年内承办案件95件,其中:普通程序91件,简易程序4件;罚款635500元,没收违法所得980.8元。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两法衔接”,对于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三)执法保障持续加强。年内,新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础装备4种23台。进一步强化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条件保障,确保执法装备满足新时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

    二、主要工作措施

    坚持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相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责任。

    (一)压实执法责任。完善《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完成双随机任务46项,其中:监管部门双随机任务40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6项。检查涉及18个领域,检查市场主体255家,出动执法人员510人次。全年创建专项任务63项,完成63项,检查市场主体140家,出动执法人员201人次。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二)完善执法制度。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实际,补充“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实施管理、行政强制实施管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管理等规定6项,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定等三项工作规定等5项。落实投诉举报办理规定,全年承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207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回复。

    (三)强化普法宣传。一是针对示范户普法。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组织送法下乡、落实送书到户、开展以案说法。一年来,支队所属14个队室,陆续同12个涉农街、镇的135个学法用法示范户对接普法,累计发放法律图书600余册。二是组织全领域普法。以各领域专业法为主导,开展海洋伏季休渔、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农机“安全生产月”“守护海河生态、共建美好家园”等各类宣传等活动20余次,发放《明白纸》《告知书》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3000余份,发放环保手提袋600余个。三是组织“宪法宣传周”宣传。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组织宣传资料500余份,开展执法队伍、执法一线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宪法宣传。

    (四)提升执法能力。年内,自主培训5期(次),培训执法人员152人次;跟进市总队执法培训3期(次),培训执法人员239人次;组织农机监管、渔港监督、林业等承担安全监管职能的执法培训1次,覆盖执法人员19人;参加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执法人员68人。线下培训执法人员合计478人次。由于两级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强,在执法实践中取得初步成效。2023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中,经过业务考试、案卷纠错等环节的比拼,支队荣获团体第一名,两名执法人员分别荣获个人第一名和第三名。

    (五)执法监督持续优化。多角度开展执法监督,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依托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落实“审管联动”,全年对接承办监管事项806项。依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执法监管,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次,检查55个点位,没有发现相关违法行为。二是落实“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在区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双公示”信息3056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87条、行政许可公示信息全年2969条。“五类信息公示”全部为行政监督检查信息,共481条。对承办案件普遍开展案件审核,对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重点环节落实包括音视频在内的全过程记录。三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形成一般领域无事不扰,重点领域管住管好的监管工作格局,依法依规优化营商环境。

    三、面临问题和下步打算

    行政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到位率不足有待进一步缓解。着眼壮大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推进精准执法,落实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完善行政执法规范。组织《制度汇编》(行政执法部分)《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汇编(补充完善)》再完善、再落实,促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强制实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定等三项工作规定的实施管理更规范、更严密。

    (二)推动业务培训精准实施。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保持持证执法人员全覆盖,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突出一线执法人员,着眼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依法依规调查取证等关键环节,每季度至少一次执法业务调度,确保培训工作聚焦行政执法实务实践实战。

    (三)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深入学习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的通知》《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程序》,着力提升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实战能力;综合运用行政执法系统平台功能,着力提升驾驭执法信息化能力;积极稳妥处置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着力提升案件线索甄别和相关舆情管控能力。  

    (四)全面落实普法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滨海新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行政执法保障。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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