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0 08:54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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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函》的要求,全面对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津党发〔2021〕41号),逐项梳理总结了我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亮点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现具体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提升法治意识。区农业农村委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领导干部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已开展3次。党委组织农委系统全体学习,由书记讲党课、讲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7月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法治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在“学习强国”平台、“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天津干部在线”平台等学法考法用法,通过率达到100%。

    2.健全普法责任制。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政务网进行公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实际问题,教授经营户、农业企业辨别农资真假的本领、向管理相对人宣传和讲解法律法规等方式切实提升管理相对人知法守法意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承接农业执法领域普法任务基础上,全面梳理普法责任清单,与普法工作实践衔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集中宣传、“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渔船船员安全培训班”、“农机驾驶员安全培训班”、“爱鸟周”等活动,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明白事项》、《禁止及限制使用的农、兽药名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单》、《农用机械使用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4600余份,张挂横幅、宣传展板60余条(块)。采取创新方式推进法治宣传工作,积极与绿发会等公益组织开展对接,邀请社会监督员、环保人士参与执法。百度、今日头条、津滨海、滨城时报等媒体发布了10余条消息,对新区农业(渔政)执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社会反映积极,宣传效果成效明显。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率达100%,提前完成天津市五年培育任务。同时,我们安排执法支队7个队室与12个涉农街镇、148户示范户对接普法。

    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我委在郭庄子、塘沽外滩开展了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制作了内容丰富详实的宣传册、宣传袋等礼品。

    (二)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一是健全完善社会重要领域法律法规和监管,在对渔民、农民有关行为的日常监管中,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尤其是2022年以来,我委加大《乡村振兴法》、《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宣传,调整权责清单,明确职责,不断促进行业规范建设。

    二是依托我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不断深化行业诚信建设。开展监管事项关联使用、监管数据共享应用、信息分类结果应用、风险模型共建共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对接、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协同联动等试点,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纪录、监管数据可共享。我委今年做到了全方位、无死角开展监管,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主要是列为区发改委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近期又加上了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强制。

    (三)加强权利保护

    1.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一是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等重大事项中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为全委干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落实好《区农业农村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制度》。健全严格的审核制和专人负责制,各业务处室各司其职,安排专人负责,对本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自我审查,法规与应急管理室负责牵头督促。共组织清理工作5次,存量审查4件,审查新出台一事一议(政采招标)11件。三是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我委严格按照区司法局要求进行法律顾问的聘任,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并在律管平台进行备案,同时,按季度在法律顾问管理平台上报送工作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凡是重大问题必须由法律顾问与委法规室进行双审核,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合法合规。

    2.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加强执法检查,大力打击违法行为,我委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以日常检查与“瘦肉精专项整治”、“清风行动”、“春雷行动”、“农资打假”、“海域综合整治”、“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农业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候鸟迁徙集中过境新区时全力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在执法检查中做到日常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化。截至10月底,我委累计出动执法车辆328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490人次,检查企业或门店533家次,监督抽查样品861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6件,其中一般程序53件,简易程序3件,罚款569288元,警告3起。二是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工作。按照区审批局优化营商环境办要求,每个季度末在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平台填报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双随机、 一公开”个和双城绿廊),每季度完成率100%,共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17项,涉及13个领域,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完成双随机企业检查50家次,此外,依托平台开展专项检查任务2项,涉及1个领域,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企业2家次,检查计划与检查结果汇总后在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1.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我委按照区委政法委要求,强化责任,进行任务分工,确保综治稳定工作顺利开展。一是积极配合打私办组织海上打私行动,进行打私工作月报,积极参会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知识,并每月在基层单位进行宣教活动。二是防范非法集资、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三是配合做好禁毒工作,制定2023年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工,每月进行宣传。完成了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国际禁毒日”活动、“全民禁毒宣传月”等活动。四是配合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每周向区人社局治欠办上报周报表,及时反馈信息并在基层行业内进行宣传。五是组织部署农业农村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任务分工,进行部署,涉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汇总上报政法委。

    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重点任务指标》中“深化乡村(社区)依法治理”的牵头部门包含了区农业农村委。经过梳理,“三公开”制度中的财务公开制度涉及我委有关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真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中明确规定,每季度在固定的公开栏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随时公开集体重大经济事项。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持续做好信访举报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作,截至目前,通过便民服务响应系统向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室、各单位转派工单共计891件,其中回退549件,办结342件。按时接单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处理信访平台来件34件。内容涉及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款拖欠、农村城市化公共设施建设问题、养殖小区土地变更、蓟运河违法捕捞红虫子、工程绿化欠款、乐活节投诉、委培学生未分配工作、改革政策等,签收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100%。二是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区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为12人,负责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32人,聘期5年。全区12个涉农镇街按照要求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纳入本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通知》、《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依法清理规范农村经济合同相关法律建议》,滨海新区仲裁委与津南区仲裁委合作,建立了异地仲裁机制。目前,有126个村民委员会成立了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通过比较完善的队伍建设,镇、村两级调解仲裁组织逐步成为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渠道。

    (五)加强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述法制度。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保证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加强统筹协调。一是加强执法部门间的执法衔接及协同执法。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印发《2023年滨海新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推动部署农资打假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滨海新区农资打假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刑衔接制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与区市场局、公安局开展农资领域联合执法检查。二是与涉农街镇加强联系、统筹协调,2022年开始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由我委牵头,12个涉农街镇配合,经过两年的努力,截至目前,我区139个行政村全部培育有学法示范户,共认定示范户148户,完成率100%,已经提前完成了天津市五年培育任务要求。遴选工作由街镇具体开展,再报我委和区司法局审定备案,同时,我们牵头组织了授牌仪式及法治培训,安排执法人员与每一名示范户开展“结对子”普法帮扶,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亮点工作,多次受到了市农业农村委的肯定。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述法制度。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保证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安排部署全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更新农业农村委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了6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2次中心组会议学习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3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中心组成员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包括研读文件、听取报告、交流讨论等,全面提升了政治素养,并拓宽了视野,增强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区农业农村委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党委会和班子会研究通过,有效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4.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等重大事项中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为全委干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是“关键少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不够深不够透。个别部门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深入,存在了解掌握不及时、理解不深不透的问题。

    二是行政机关执法水平有待增强。当前我委两个执法机构--执法支队和北大港湿地管委会,在依法行政实践中,存在法律意识有待提高、执法规范有待加强以及执法合力不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

    三是法治工作人员不足。我委目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数较少,从事法治工作干部队伍亟待充实加强。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对标对表我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持续深入依法行政,绘就法治政府新蓝图。

    1.以新思想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实践。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态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年度报告、任前考法、年度述法等工作制度,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以高标准严要求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机关,围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业务领域工作,减少由于工作疏忽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信访的概率,同时也要不断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和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复调对接”,使败诉率保持低位运行。发扬“钉钉子精神”,围绕良法善治,加强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深化综合执法改革,重点抓好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3.进一步加强理论培训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今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3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单位全体干部参加了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并100%通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拓展宽度、深挖深度,学思践悟,以理论指导工作开展。

    4.以新标准全力锻造营商环境法治内核。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对待涉企问题要从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角度出发,调整思路、改进措施,处理好依法依规和先行先试的关系。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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