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推进农业低碳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05-9900-2023-00169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23〕42号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
成文日期: 2023-11-08
发文日期: 2023-11-20
有效性: 有效

各涉农街镇:

为推进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委研究制定了《滨海新区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推进农业低碳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滨海新区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推进农业低碳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滨海新区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推进农业

低碳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也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农业领域减排固碳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既是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全面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农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总体要求,落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总体布局的决策部署,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前提,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为引领,以农业低碳绿色发展为关键,以实施减排固碳重大行动为抓手,“降碳”和“固碳”双向发力,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建立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构建政策保障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全力确保农业领域碳排放在2025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大幅减少,为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与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有效衔接,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处理好适应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

坚持分类施策。根据我区种植养殖结构分布、产业基础、生产规模、经营方式、生态功能等差异,分区分类研究制定低碳农业管理机制与模式,推动形成各具特色、平衡协调的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路线。

坚持创新驱动。依托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绿色种植、生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土壤固碳等技术体系,协同推进温室气体减排、耕地质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坚持政策激励。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和保障支持作用,对减排固碳效果好的行业、地区给予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倾斜。探索推进农业领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监测评估体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全市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统筹融合的格局初步形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 更加有力,农业低碳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明显增强。

到2025年,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统筹推进的合力充分发挥。农药、化肥利用率保持在40% 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2%,种植业温室气体达峰后稳中有降;全区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在10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畜牧业温室气体排放和农业生产用能达到峰值;大力发展海淡水绿色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养殖面积达到5万亩,监督各管委会、功能区和企业累计放流各类贝类5000万粒以上,新建提升高标准农田3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农田土壤固碳能力较2020年显著提升,2025年前农业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到2060年,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可再生能源抵扣水平进一步增强,主要农产品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取得显著成效,农业低碳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全面提升。

二、重大行动

(一)推动农业生产绿色转型发展,减少农业碳源排放

1.实施种植业减排增效行动。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基础上,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种植业发展格局。持续推进主要农作物生物防治、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无害化栽培防治,保障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坚持以水定产,实施节水灌溉工程。推广秸秆腐熟还田,减少甲烷、一氧化二氮等温室气体排放。

2.实施畜牧业减排降碳行动。加快构建现代畜牧养殖体系,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试点推广精准饲喂、低蛋白日粮、全株青贮、全混合日粮饲喂等技术,降低反刍动物甲烷排放。推广粪污密闭无害化处理、就近还田利用新技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畜禽粪污收储、使用环节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3.实施渔业节能减排行动。加快构建现代水产养殖体系,强化水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积极推广水产养殖技术, 推广以清洁能源为动力的养殖设备,发展高效生态渔业。推行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推广捕捞渔船(近海)更新改造项目,支持改造资源友好型渔船,淘汰老旧渔船,实现升级换代。

4.实施农机绿色节能行动。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农机为重点,加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新能源技术、智能农机装备,提升作业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加快侧深施肥、农膜回收、高性能免耕播种、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机械装备的推广应用,大力示范推广节种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的农机化技术。

(二)挖掘农业领域碳汇潜能,提高农业固碳能力

5.实施农田土壤固碳提升行动。以耕地质量提升为重点,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推广秸秆健康还田、有机肥施用、休耕轮作等措施,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保护土壤生物多样性,逐步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保护性耕作、退化耕地治理,改良土壤结构,增加耕层厚度,培肥地力、控污修复,不断提升土壤固碳潜力。

6.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深入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秸秆露天焚烧隐患,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机械化作业,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以秸秆利用提质增效为重点,拓宽秸秆资源化利用途径,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

7.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同步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建立粪肥还田利用台账,推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探索建立由社会化服务组织(第三方)承担畜禽固体粪肥收集、处理和利用工作的新模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8.实施生态渔业增汇提升行动。积极发展以养殖业为主体的碳汇渔业,探索通过投放滤食性鱼类、贝类、藻类等生物资源。科学实施海洋增殖放流活动,提高渔业碳汇能力。

(三)补齐农业领域减排固碳科技短板,强化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

9.实施科技创新支撑行动。系统梳理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科技需求,积极推动科研立项支持。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组织开展农业减排固碳科研攻关,形成一批综合性技术解决方案,发布重点行业减排固碳技术目录,补齐农业领域低碳绿色发展的科技短板。组建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家指导组,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推进农业低碳绿色发展,参照国家专项方案编制要求,研究制定我区农业领域支持碳达峰行动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分别研究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农业机械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措施。

(二)推进科学种养。坚持以水定产,合理调整种植养殖结构,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格局,有力提升农业绿色供给能力。新建0.35万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3万亩。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养殖投产面积达到5万亩。

(三)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的基础上,通过推广集成侧深施肥、机械深施等高效施肥技术模式以及绿色防控技术,带动种植户积极性,进一步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推进科学用药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普及应用。

(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农田残膜回收率保持在80%以上。坚持农作物秸秆就地处理、循环利用,合理制定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技术路线,稳步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鼓励秸秆青贮、黄贮离田外运饲料化利用,力争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推进秸秆基本全量化利用。

(五)推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应用。加强蔬菜、生猪、水稻等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集成推广农用电动机械、节能环保农机、节油渔船等绿色农业新机具,促进农业生态技术、绿色技术、节水技术、增汇技术等研发应用。提高农机购置补贴的精准性,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委成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委分管农业及畜牧、水产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完善扶持政策。及时对标对表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工作部署,确保上下政策方向一致、步伐力度一致。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科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科研项目对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挖掘农业领域固碳增汇潜力的支持力度。研究建立核算认证体系,探索农业碳排放交易有效路径。

(三)强化技术支撑。组建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专家指 导组,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把各项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加快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在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创新监测方式和监测手段,建设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信息支撑系统。

(四)建立农业碳排放碳增汇测评体系。根据不同行业碳排放规律,构建碳排放、碳达峰碳中和等评估指标与方法,逐步建立可量化、可核查、可操作的考评体系。在不同区域稻田、农用地、规模养殖场等布局监测网点,探索开展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和土壤固碳等长期定位监测。研究开展农业领域可再生能源、农机渔机节能减排等常态化监测调查统计分析。

(五)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阵地平台,大力宣传促进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新模式、新做法、新经验,重点推介具有我市特色的减排固碳系列成果,总结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凝练一批典型模式,为大力推进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滨海新区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推进农业低碳绿色发展行动清单

附件

天津市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推进农业低碳绿色发展行动清单

序号

重大行动

目标指标

具体内容

完成时间

一、推动农业生产绿色转型发展,减少农业碳源排放

1

种植业减排增效行动

农药、化肥利用率保持在40%以上。

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基础上,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格局。坚持以水定产,实施节水灌溉工程。持续推进主要农作物生物防治、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无害化栽培防治,保障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2025年12月

2

畜牧业减排降碳行动

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

理设施配套率保持在100%。

在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基础产能,提升生猪等重要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基础上,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改进畜禽饲养管理,推广精准饲喂、全株青贮、全混合日粮饲喂等技术,降低反刍动物甲烷排放。改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推广粪污无害化处理、就近还田利用新技术,减少畜禽粪污收储、使用环节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2025年12月

3

渔业节能减排行动

大力发展海淡水绿色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养殖面 积达到5万亩。

加快构建现代水产养殖体系,强化水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积极推广水产养殖技术,推广以清洁能源为动力的养殖设备,发展高效生态渔业,减少池塘甲烷排放。推广捕捞渔船(近海)更新改造项目,支持改造资源友好型渔船,淘汰老旧渔船,实现升级换代。

2025年12月

4

农机绿色节能行动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2%。

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农机为重点,加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新能源技术、智能农机装备,提升作业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加快侧深施肥、农膜回收、高性能免耕播种、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机械装备的推广应用,大力示范推广节种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的农机化技术。

2025年12月

序号

重大行动

目标指标

具体内容

完成时间

二、挖掘农业领域碳汇潜能,提高农业固碳能力

5

农田土壤固碳提升行动

新建提升高标准农田3万亩。

以耕地质量提升为重点,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推广秸秆健康还田、有机肥施用、休耕轮作等措施,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保护土壤生物多样性,逐步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保护性耕作、退化耕地治理,改良土壤结构,增加耕层厚度,培肥地力、控污修复,不断提升土壤固碳潜力。

2025年12月

6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

深入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秸秆露天焚烧隐患,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机械化作业,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以秸秆利用提质增效为重点,拓宽秸秆资源化利用途径,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

2025年12月

7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

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同步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建立粪肥还田利用台账,推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探索建立由社会化服务组织(第三方)承担畜禽固体粪肥收集、处理和利用工作的新模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2025年12月

8

生态渔业增汇提升行动

监督各管委会、功能区和企业累计放流各类贝类5000万粒以上。

积极发展以养殖业为主体的碳汇渔业,探索通过投放滤食性鱼类、贝类、藻类等生物资源,提高渔业碳汇能力。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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