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3年滨海新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05-9900-2023-00102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23〕35号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
成文日期: 2023-07-24
发文日期: 2023-07-28
有效性: 有效

各相关街镇:

为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3〕25号)要求,我委制定了《2023年滨海新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滨海新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印发的《2023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津农委计财〔2023〕25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

2023年能繁母猪存栏20头以上(含20头)养殖户,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包含自养公猪采精和外购精液两种模式。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20元计算,每头能繁母猪补贴不超过80元。

三、补贴金额及数量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预算为66.4万元,能繁母猪补贴数量为8300头。

根据直联直报系统6月份规模养殖场能繁母猪存栏20头以上(含20头)作为参考,各街镇原则上报数量不能超过附表(见附表),确有超出需提供相关材料。

各街镇补贴数量及金额

街镇

能繁母猪(头)

补贴金额(万元)

备注

寨上街

350

2.8


杨家泊镇

1080

8.64


茶淀街

240

1.92


汉沽街

60

0.48


海滨街

40

0.32


中塘镇

630

5.04


小王庄镇

900

7.2


太平镇

5000

40


合计

8300

66.4


四、补贴品种及要求

(一)补贴品种

包括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以及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品种。

(二)质量要求

1.自养种公猪质量要求。从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种且有种畜禽合格证明、系谱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的种公猪及其后代公猪均可列入项目实施范围。

2.外购精液种公猪质量要求。购自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且有种畜禽合格证明、系谱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及在采精前非洲猪瘟、口蹄疫等检测合格种公猪生产的精液均可列入项目实施范围。

3.精液。常温精液符合GB 23238-2021标准。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街镇对本辖区养殖户2023年能繁母猪数量摸底,在2023年7月27日至8月2日组织能繁母猪存栏20头以上(含20头)的养殖户填写《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汇总本街镇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发放明细(详见附件2),于2023年8月7日前街镇盖章上报给区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同时发电子版。

(二)公示。区农业农村委在区农业农村委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委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补贴明细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三)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委对区农业农村委申报的补贴明细表审核通过后,按照程序拨付到街(镇),再由街(镇)及时拨付至养殖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街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生猪良种补贴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全力加以推进,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宣传,做好服务。各街镇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和标准,确保辖区内养殖场(户)普遍知情、受益。

(三)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各街镇要强化补贴工作调度督导,及时将补贴发放至养殖户,确保生猪良种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附件:1.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申请表

2. (街镇)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发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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