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区农业农村委法治政府建设报告(2023年1月)
发布日期: 2023-01-18 15:47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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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司法局《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材料的函》的要求,我委全面对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现对我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结合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的内设机构、职责和人员力量配备。

    二是不断规范我委权责清单,加强动态调整工作。2022年度,由于《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种子法》、《病畜禽管理办法》等部分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调整,我委进行了3次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共调整权责52项,制作权责表52件,流程图52张,调整不规范流程图100余张,对全部权责进行了重新分类编排并制作清单目录,逐一进行合法性自核,同时向区司法局行文进行区级合法性审核并按照区司法局的反馈意见逐一落实修改后上报区委编办。

    (二)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做好营商环境计划安排。完成了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制定了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部门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完成了滨海新区对标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行动计划进度安排(农业农村委部分)、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工作。

    二是切实落实执法保障。按照区审批局优化营商环境办要求,每个季度末在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平台填报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城绿廊),每季度完成率100%,共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17项,涉及13个领域,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完成双随机企业检查50家次,此外,依托平台开展专项检查任务2项,涉及1个领域,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企业2家次,检查计划与检查结果汇总后在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双城绿廊”三季度300亩造林分别由高新区、保税区担任,完成排盐及土方工程,待秋植完成全部造林工作。

    三是完成信息填报。我委根据区审批局要求,主要配合完成了“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审管联动”、“证照分离”改革、“放管服”改革、“一制三化”改革等政务服务方面工作,按照审批局要求对《滨海新区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平台》、《天津市政务一网通平台事项库管理系统》和《天津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信息填报修改上报工作。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委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建立常态化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我委结合新的工作安排,修改印发了《区农业农村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制度》。转发了区市场局《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的通知》,并对我委会审工作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同时,健全严格的审核制和专人负责制,各业务处室各司其职,安排专人负责,对本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自我审查,法规与应急管理室负责牵头督促。今年共组织清理工作5次,审查新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其他政策性文件5件、一事一议3件。

    二是不断积极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区里要求,农业各行业执法,要求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同时本着“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对于执法案件要及时上传到滨海新区执法监督平台。

    三是完善产地准出准入机制,加强工作衔接。继续落实与区市场局联合下发的《滨海新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施方案》,同时,制定了《滨海新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联合检查方案》,不断健全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基础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做好案件移交工作,确保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四)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开展合法性审查,加强法律文书的审核,确保依法行政。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80件,对外合同文书70件,在重要执法环节上都逐一审核把关。在对外合同文书和行政答复文书方面,加强了合法性审查,最大限度地确保对外文书的合法性。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区农业农村委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党委会和班子会研究通过,有效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三是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我委严格按照区司法局要求进行法律顾问的聘任,在实际工作中凡是重大问题必须由法律顾问与委法规室进行双审核,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合法合规。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大力打击违法行为。我委依据法定职责,以确保滨海新区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为新区实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保障。我委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以日常检查与“瘦肉精专项整治”、“清风行动”、“春雷行动”、“农资打假”、“海域综合整治”、“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农业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候鸟迁徙集中过境新区时全力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在执法检查中做到日常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化。执法支队经办行政处罚案件180起,罚款金额1527706元,其中:渔业领域159起,罚款金额1434700元;农业其他领域21起,罚款金额86400元、没收违法所得6391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215元。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检查事项清单719项,维护660个监管对象组成的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出动执法车辆89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172人次,检查企业或门店1175家次,检查代表数量(公斤/台/件)2715公斤、830台、26件,监督抽查样品392个;涉及环保执法领域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094人次,检查企业或门店424家次。结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8次,依法依规保护野生动物。未发生移送公安领域案件的情况。除渔业领域,案件的办理全部经由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在线审批、报送,案件办结七个工作日经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二是落实耕地保护巡查机制。依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加强种业行政执法和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农业农村委耕地保护摸排巡查工作信息报送实施方案》,结合农业行政执法检查,组织行政执法力量落实耕地保护巡查工作,从保中华民族的“铁饭碗”的高度,为滨海新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构建监督管理防线。

    三是加强培训和案卷评查,做好素质能力提升。一是为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划(2021-2025年)》,提升支队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制定了《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业务能力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编制了《滨海农业执法支队2022年业务能力培训专项行动计划》,梳理16项学习内容供各队室学习。结合年度培训工作实际,跟进市总队7期执法培训,培训执法人员96人。加大保障和督促力度,保障全体执法人员和拟新取证人员参加总队的培训考试,普遍接受能力素质培训。二是坚持把总队专业练兵、实战练兵、竞技练兵要求融入到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依照市渔政处安排,组织涉渔3个大队参加农业部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接受规范行政执法检验。依托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接受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被抽查行政处罚案卷9个,行政执法检查案卷1个。

    四是认真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做到执法设备应用尽用,同时提高在线执法办案率,在线执法办案率要求达到100%。

    五是组织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区市场局有关要求,对照工作清单,制定了本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疫、农业机械安全等19个抽查大类,截至目前,共开展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任务68项,出动执法人员501人次,检查市场主体238家。较大幅度的减少对企业重复检查,维护了良好营商环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和市场局签订的《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协同执法。

    (六)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我委不断健全应急工作体制机制,按照主要责任人负总责,应急管理部门设在法规与应急管理室,负责牵头和统一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突发事件组织体系,配备专人负责,形成有效应对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屏障。

    一是做好专家评审。开展四个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工作,如发生农业自然灾害、重大动物疫病、森林火灾、渔业船舶安全事故、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等区农业农村委将按照指挥部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按照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二是开展应急演练。在8、9、10月份分别开展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森林湿地防火、119消防月应急演练,邀请各行业专家、老师对农业农村委系统、企业、农户进行宣讲培训,传播预防相关安全问题的措施,以及如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区农业农村委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人员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到位。

    (七)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一是做好矛盾调解各项工作。共处理信访件44件,内容涉及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款拖欠、草种经营的投诉举报、码头拆迁、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农药登记证号等;区长信箱共收到来信16件,内容涉及兽医证办理咨询、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预制菜市场布局、潮白河锚鱼、宠物食品等;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自录件1件,主要是反映内河船补贴和油补补贴的问题。我委对所有来件均在第一时间查看、研判、签收、周转、处理,认真规范撰写答复意见书,及时送达信访文书,签收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二是确保综治工作有序完成。我委按照上级要求,强化责任,进行任务分工,确保综治稳定工作顺利开展。一是积极配合打私办组织海上打私行动,进行打私工作月报,积极参会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知识,并每月在基层单位进行宣教活动。二是防范非法集资、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制定印发了《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三是配合做好禁毒工作,制定完成了《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禁种铲毒工作方案》,进行了任务分工,每月进行宣传。完成了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国际禁毒日”活动、“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以及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踏查铲毒工作。四是配合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每周向区人社局治欠办上报周报表,及时反馈信息并在基层行业内进行宣传。五是组织部署农业农村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任务分工,进行部署,涉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汇总上报政法委。

    (八)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本年度,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执法监管和社会监督双制约。积极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区里要求,农业各行业执法,要求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同时本着“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对于执法案件要及时上传到滨海新区执法监督平台;对于重大执法案件,如海上“三无”渔船治理的案件,提请农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案件,在天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及时进行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三项执法制度的推行,最大限度地保障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社会的监督权,达到了阳光透明执法。同时,对全部的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案卷的制作,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是狠抓执法质量和执法考评,高度重视农业执法质量,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召开执法专题研讨会。法制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对大要案进行跟踪,对办案的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和合法性审查,同时对每起案件发现问题及时向办案单位和执法人员通报。

    三是大力推行双公示制度,我委办理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及时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全面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进一步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使用。我委配备的执法设备要求全部在线使用,不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信息化移动执法设备配置配备率和使用率,严格落实好执法“三项制度”关于在线办案的要求。

    二是依托我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事项关联使用、监管数据共享应用、信息分类结果应用、风险模型共建共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对接、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协同联动等试点,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我委今年做到了全方位、无死角开展监管,双公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主要是列为区发改委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近期又加上了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强制。

    三是我委利用智慧信访系统,优化接件、流转、答复、上报的全过程,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任务分工更加明确、答复时限更加严格、答复内容更加完善,充分保障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十)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为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述法制度。

    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保证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委领导干部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党委多次组织农委系统全体学习,由书记讲党课、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法规室负责同志也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讲,取得了良好效果;积极组织在“学习强国”平台、“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等学法考法用法;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等重大事项中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为全委干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十一)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我委全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在平时的普法考试或法制讲座中,委领导班子成员都带头参加,并定期开展党委及中心组学法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利用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为契机,组织开展新修订《民法典》、宪法及涉农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本年度组织农业系统国家工作人员136人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党委学习安排有关信访文件及工作6次,5月至6月份按照要求在我委开展了新《信访工作条例》的专题宣传学习,为共同做好我委的信访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政务网进行公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实际问题,教授经营户、农业企业辨别农资真假的本领、向管理相对人宣传和讲解法律法规等方式切实提升管理相对人知法守法意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承接农业执法领域普法任务基础上,全面梳理普法责任清单,与普法工作实践衔接。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和明白纸,现场普法讲解,落实“爱鸟周”宣传;通过媒体、国家海洋博物馆等科教场所播放宣传视频及发放宣传材料,落实“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宣传。组织“安全生产月”、关爱野生保护动物宣传等活动15次,发放《明白纸》、《告知书》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700余份,张挂横幅、布置展板99条(块)。执法支队开设抖音号开展宣传,浏览次数超10000余次,社会反映积极,宣传成效明显。普法宣传向农村基层延伸,安排执法队员对12个涉农街镇推荐的135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结对子”活动进行对接普法。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并健全机制。为了确保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成立了区农业农村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成员按职能各负其责,依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聘请了天津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今年我委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4件,民事诉讼3件,我们从法律程序上进行严格把关,与法律顾问多次对接,从法律角度提出了答复意见,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中。

    二、亮点工作及成效

    今年我市开展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为扎实推进我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委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22〕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委联合区司法局于6月份制定并印发了我区培育工作方案,并迅速与12个涉农街镇、139个行政村完成对接。

    此项工作从今年开始,持续到2025年完成,今年我市的任务要求是到年底达到50%的行政村有示范户,我们自加压力,制定了60%的任务目标。此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对符合示范户要求的村民进行认定,二是完成登记造册和备案,制作示范户牌匾并组织开展授牌仪式,三是对示范户进行法制培训,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安排执法人员逐户与示范户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工作过程中我们面临了诸多困难与挑战但是我们努力克服,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比如突如其来的疫情,很多工作人员下沉社区进行抗疫,除了完成抗疫工作任务和其他业务工作,此项工作中的各项分任务也能够认真完成。

    为了有序推进工作开展,确保我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切实培育好学法用法示范户,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寻求高效与质量齐头并进的工作方法,一是制定了总的示范户培育工作台账、工作进度表、街镇完成台账、“结对子”工作台账,对其中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做到实时统计、心中有数,对未按要求完成的部门及时发送《工作提示函》。二是认真细致做好示范户的选取认定,比如从选举工作之初就联合属地公安机关对候选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核查,最终因为有一个人因为以前存在超生问题而被取消了认定资格;再如示范户认定出来之后还要进行公安、纪检、信访、法院(是否失信)、计划生育等多部门联审,通过后再公示7天。我们多措并举,确保工作经得起推敲。

    到2022年底,我区139个行政村,共有126个村完成了认定工作,完成比例达到了91%,共认定示范户135户,全部组织开展了法治培训。目前均已安排执法人员开展了“结对子”活动。

    我们的工作始终在全市保持超前,多次受到了市农业农村委有关领导的肯定。虽然此项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我们不会放松,会持续做好后续的认定、培训、“结对子”等工作,对已经认定的示范户我们也会加强监管,如果将来存在违规情况,我们会采取动态调整的方式进行更换。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都稳步推进、逐项落实,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重业务、轻法治,不够重视法治学习,少数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够强、法律知识不全面,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办理执法案件程序不够严谨;二是采取新媒体宣传方式较去年有所弱化;三是依托执法平台办案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1.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在加强对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的基础上,加强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查等。

    2.持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工作。持续做好学法用法示范户后续的培训、“结对子”帮扶等工作,对已经认定的示范户加强监管,如果将来存在违规情况,及时采取动态调整的方式进行更换,切实发挥示范户在学法用法知法普法上的引领作用。

    3.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加强法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法制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区司法局对执法平台运用的要求,提升平台办案质量。

    5.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大力整顿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为全面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保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重点做好放心菜、放心水产品、放心畜产品基地的监管,确保不发生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做好对涉渔“三无”船只清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林业、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秋冬季迁徙候鸟保护,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保护自然环境资源。

    7.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渔船、渔港、渔业航道、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资、农产品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8.持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群众上访接访、智慧信访、区长局长信箱、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的调查处理,主动解决群众诉求,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9.要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可以与公益组织开展对接,邀请社会监督员、环保人士参与执法。在百度、今日头条、津滨海、滨城时报等媒体发布消息,通过电台对我区农业执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