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街镇:
为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天津市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区农业农村委 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在乡村治理中
推广运用清单制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天津市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保障农民各项权益、提高乡村治理效率、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结合滨海新区各街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针对村集体组织管理服务权责划分不明确、监督无章可循等问题,在乡村治理中积极推广运用清单制,将村集体组织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细化为清单,构建民主自治、权责明晰、运行规范、公开透明、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减轻村集体组织负担、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各街镇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清单制工作,确保达到预期效果,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
(二)坚持依法依规。确保各类清单内容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根据政策法规及工作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清单,避免出现责任推诿情况。
(三)坚持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地域特色、结合村情民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针对村集体组织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大力推广清单制,同时要保障好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序引导问题解决。
(四)坚持协同联动。区级各部门和各涉农街镇做好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积极参与清单的制定工作,提出各类清单意见建议,强化清单制的执行力度,全力推进区域内清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要内容
按照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提升乡村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要求,结合我区各街镇工作实际,经过对村级组织事务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问题梳理,制定了以下区级清单:
(一)村级组织事务清单。体现村级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作事项,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议事协商决策制度、村民自治章程等各项制度机制,不断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做好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详见附件1)
(二)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体现村级组织在消防、禁毒、突发事件应对、社区矫正、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精神卫生、动物防疫、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全面清理不应由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项,努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应严格准入机制,未列入清单、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不得向村级组织下派。(详见附件2)
(三)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继续按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出台的《滨海新区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四、工作安排
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步建立清单,完成试点运行。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编制有关清单,并选取部分村庄进行试运行。至2022年年底,我区要形成乡村治理清单制初步成果,并在各街镇确定1个或1个以上村庄作为乡村治理清单制推广运用试点示范村,各涉农街镇应于12月16日前指导试点村完成方案制定,明确清单内容,正式推广清单制。
(二)逐步完善、分步实施,有序推进。2023年,我区要根据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运行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清单制有关内容,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治理清单制在有条件的村普遍运用。同时,鼓励各街镇及村集体组织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运用清单制方式解决乡村治理突出问题的有效方法,形成特色清单。
五、保障措施
各街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推广运用清单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和区民政局成立村级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村级组织各类事项清单的指导推动工作。各街镇要将清单制作为创新乡村治理方式的重要抓手,主动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制定街镇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推进合力。
(二)健全配套措施。要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清单事项规范运行。要健全公开制度,公开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建立评价机制,把群众评价作为清单运行效果的重要参考。要推进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确保权力与责任相一致、任务与保障相匹配。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街镇要深入总结推广在乡村治理中运用清单制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开展典型的培育选树工作,加强对清单制推广运用工作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图册等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各村积极参与清单制工作,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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