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种业基地(苗种繁育基地和苗种培育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 2022-06-20 16:44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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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布局,增强产业带动力和竞争力,高标准建设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同时,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产业园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兴农”根本宗旨,以对虾、鲆鲽鱼为主导产业,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延伸产业链条,打造“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助力滨海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申报原则

    (一)符合规划,强化主导产业

    项目符合《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产业园项目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对虾、鲆鲽鱼为主导产业,以产业融合和可持续发展为方向,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二)围绕中心,重点突出

    产业园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的安排,重点发展对虾、鲆鲽鱼优势主导产业,突出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补齐短板,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集中投向产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上,包括主导产业标准化繁育基地、种苗培育中心,不断提高产业园生产基地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创新,提升能力

    加强品牌建设,创新体制机制,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滨海新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助力滨海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项目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及申报流程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管理细则》(附件1)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附件2)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按时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3)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由街镇初审,并统一上报。

    (二)项目申请书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由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报。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预算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的资金预算总额。

    项目申报所需材料一式四份,胶装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申报单位对报送的建设项目申请书、实施方案及附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将给予退回。所报送的各项证书复印件、图片、表格、文件等要清晰。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种业

    基地建设项目管理细则

    2.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种业

    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

    3.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

    4.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5.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附件1: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种业

    基地(苗种繁育基地或苗种培育中心)

    建设项目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引导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支持项目

    支持水产种业基地新建、提升改造项目。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一)对虾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新建、提升改造对虾工厂化育苗车间,配套循环水、尾水处理等设施设备。包括:优质虾培育、规模化繁育等生产设施设备建设;循环水及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水质监测及质量检测等设备购置;热能控温系统及渔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

    (二)鲆鲽鱼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新建、提升改造鲆鲽鱼设施化育苗车间,配套循环水、尾水处理等设施设备。包括:优质亲鱼培育、规模化繁育等生产设施设备建设;养殖用水循环及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水质监测及质量检测等设备购置;热能控温系统及渔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

    (三)对虾、鲆鲽鱼种苗培育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提升改造对虾、鲆鲽鱼种苗培育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及购置育种、检测所需设备,新品种、新技术研发等。

    第三条建设规模

    新建(重建)项目:新建水产种业基地车间建筑面积应在4000㎡以上;

    提升改造项目:改造水产种业基地车间建筑面积应在2000㎡以上。

    第四条建设要求

    建设项目繁育所用淡水必须是非地下淡水,养殖尾水排放100%达标。建设标准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

    新建项目需要进行审批立项。新建项目、提升改造项目待所有手续齐全后进行招投标再开工建设。

    第五条补贴内容及标准

    (一)补贴内容:

    1、新增车间保温顶棚。

    2、新增种业基地用于水处理的设备(如砂滤池或砂滤罐、紫外线消毒设备臭氧消毒设备、增氧设备等)。

    3、新增繁育车间、亲本培育车间、饵料培育车间设备及尾水处理设备。

    4、新增繁育基地用电储能设备、热能控温系统设备(热交换器、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供热或制冷机等控温系统设备)、化验室设备。

    5、新增水产种业基地信息化系统设备(包括监测溶氧、氨氮、亚硝酸盐、pH、水温等指标及工厂化养殖区监控)。

    6、2023年引进的亲本及保种。

    (二)补贴标准:补贴不超过补贴内容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结合工程进度按比例进行补助,项目验收结项前拨付比例最高不超总补助比例的50%。

    第六条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从项目批复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申报单位

    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

    第八条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项目选址须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确定的区域范围,项目申报时承包有效期剩余不少于5年。

    (二)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市级高效养殖示范场、市级水产品放心基地、水产原良种场等荣誉称号的单位申报。

    (三)必须有完善的尾水处理设施且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苗种繁育及养殖所用淡水必须是非地下淡水。

    (四)不支持2017年及以后已享受过财政补贴过的建设项目内容

    (五)不支持建设没有合法手续的繁育车间提升改造。

    (六)不支持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

    第九条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申报单位持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环评手续及其它相关材料等文件;

    第十条申报程序

    (一)街镇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

    (二)街镇所报送的材料由滨海新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进行审核。

    第三章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专家组成

    审核通过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组织成立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进行评审,专家组至少由5人组成。

    第十二条回避制度

    专家选取实行回避制度,凡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专家或与项目实施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

    第十三条评审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采取会议和实地查验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组应进行现场勘察,对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市场前景、申报条件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四条评审结论

    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详细的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中应给出评审结论,分为可行、基本可行和不可行三种情况。评审结论为可行或基本可行的,专家组应给出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规模、资金概算等建议,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

    第十五条项目公示

    经评审组认定为可行或基本可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单位按评审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将项目主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第四章项目批复

    第十六条项目批复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下达通知。接到通知后项目申报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予以批复。

    第十七条调整变更

    项目实施方案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变更的应报滨海新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调整。

    第五章项目验收

    第十八条验收标准

    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进行验收。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验收规定准备验收材料。

    第十九条验收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验收材料准备齐全后,按申报程序提交验收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二十条验收结论

    验收合格的项目,其结果在区农业农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出具项目结项验收审定意见。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督促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出具项目结项验收审定意见。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予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并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2: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

    一、 基本要求

    (一)新建或改建的种业基地应符合天津市滨海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二)种业基地周边环境整洁、无污染,场区整洁。养殖设施应建于车间内,车间外墙及屋顶完好并具有良好的保温和通风性能。

    (三)养殖车间建筑面积2000平米左右。

    (四)种业基地水源水充足,水质良好无污染。

    (五)养殖场布局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包括管理区、养殖区、水处理区等,养殖用水循环利用率不低于50%。

    (六)应具有足够容量的电力配套,保证工厂化养殖车间的水处理系统、增氧系统、注排水系统等的正常运转,并配备停电时满足正常养殖的备用发电设备。

    (七)有满足工厂化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且正常运转的尾水处理设施。

    (八)有明显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标识,表明:面积(占地面积、养殖面积)、繁育品种、水处理工艺等。

    二、规划设计

    基地建设要求:具备亲本培育车间、饵料培养车间、繁育车间、化验室、尾水处理设施设备等。

    (一)车间

    砖混、框架结构,外墙、顶棚完好。内墙、屋顶材料根据繁育品种的需要而定,墙体建设采用具有保温效果的新型材料。

    (二)化验室

    具备检测水质(温度、pH、溶氧、氨氮、亚硝酸盐氮、COD)及鱼病的能力。

    (三)尾水处理

    尾水经尾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采用成熟技术);配备处理养殖固废的设施。

    (四)设施设备

    每个车间配备布局合理的进排水系统、加温设备、充气设备等。每个车间配备一套智能监测(监测指标包括:溶氧、氨氮、亚硝酸盐氮、pH、水温等)设施、监控系统。

    1、储水池:满足正常养殖的补水,具备沉淀净化等设施。

    2、养殖池:建设规范、排列整齐,坚固耐用。进、排水通畅,能够及时除池底和水表面的污物。原则上进排水应为全封闭管道构成。

    3、控温单元:具备热交换器、水源热泵或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供热、制冷机等控温设备,满足养殖动物对池水温度的要求。

    三、管理要求

    (一)制度管理。具有完善的亲本培育、苗种繁育和企业管理规范,包括生产技术操作规范、生产记录、投入品管理制度等,做到制度上墙。

    (二)记录档案管理。具有完整的苗种繁育等生产记录、产品销售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存档保存二年以上。

    (三)技术保障。具有苗种繁育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2名),能承担技术管理研发工作。

    (四)监测配备。能承担水质化验及调控、鱼病检测及防治等工作。

    四、有关说明

    (一)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苗种繁育基地建设,做到建设标准高、质量好,配套设施完善。

    (二)本规范将作为工程建设完成后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补贴验收依据, 不达标的将延期验收或取消补贴资格。

    附件3:

    编号: 字第  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

    申报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        

    项目类别 (第三项名称)+(新建、改扩建)

    上级主管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制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项目建设地址

    区(县)  乡(镇)   村

    单位性质


    建场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


    职业资格持证人数


    技术人员

    人,其中:高级 人;中级 人;初级  人

    技术依托单位


    固定资产

    万元

    年产量

    年产值


    年利润

    万元

    养殖水面(亩)


    承包年限


    主要繁育品种


    基本情况

    基础设施、繁育品种、规模、生产经营、苗种质量及经济效益等。

    二、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资金预算

    总 额

    补贴范围内投资总额

    其中:

    支持

    资金

    中央财政

    万元

    区级财政

    万元

    自 筹

    万元

    预计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具体方案:新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包括支持资金、自筹)、建设工期进度安排、项目完成后生产能力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三、审批意见

    所在街(镇)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区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月日

    附件4: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在年检有效期内)

    2.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协议(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产原良种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市级高效养殖示范场、市级水产品放心基地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单位2021年12月底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当前的银行资信证明等。

    5.项目区地理位置图、项目建设平面图(标注四至),建设前影像资料(照片要有明显的标志性参照物)

    6.申报提升改造项目,需提供原养殖车间建设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5: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第一篇 实施方案说明书

    编制单位(名称、印章)

    XXXX年XX月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项目背景和建设的必要性

    第三章建设条件

    第四章工艺方案(尾水处理工艺需明确养殖固废资源化利用工艺、去向及如何处理等)

    第五章建设方案及总平面布置

    第六章设施建设、标准化改造及配套工程

    第七章项目总概算及资金筹措

    第八章实施进度

    第九章项目实施与运行管理

    第十章环境保护

    第十一章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

    第十二章节能

    第十三章效益分析和社会风险影响评价

    第十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五章结论与建议

    第二篇 工程概算

    编制单位(名称、印章)

    XXXX年XX月

    第三篇 设计图纸

    编制单位(名称、印章)

    XX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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