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305-9900-2021-00005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21〕46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9-14
发文日期: 2021-09-14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处室、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业农村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以及区委、区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部署要求,全力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现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节庆期间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把“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加快推动“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早部署、早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全力以赴抓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明“四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督查检查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开展好节日期间两个安全的督查检查活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杜绝监管盲区,及时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农业生产安全底线,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对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于监管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生重大农业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紧紧抓住农产品质量安全“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整治行动要点,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重整改。要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和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及时销毁后无害化处理问题产品,依法查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涉嫌犯罪的解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把产地准出关,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安全优质农产品市场供应。

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的同时,深刻吸取近一时期国内、天津市及我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加强农业行业领域整治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方案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切实加强巡查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成果,将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制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整改、查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8月31日国务院安委办等召开的水上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坚决打好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防范攻坚战,重点强化危险货物非法运输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人员“无证上岗”和船舶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非法藏匿、夹带危险货物运输等突出隐患问题以及加强海河游船、出海游船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等恶性事件发生。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仓储物品管理、“三合一”场所管理、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库存清单七方面要求,对可能存在的盲区盲点进行排查,对重点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和暗查、夜查,盯紧盯牢易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物流园区、大型仓库,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关闭。重点整治农村“煤改气”,排查居民燃气使用场所液化气钢瓶、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杜绝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持续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全力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加强监督抽检,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津滨农委发〔2021〕37号)总体要求,发挥快速检测隐患排查作用,按照“两节”期间监督抽检方案,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侧重韭菜、豇豆、芹菜、鲤鱼、鲫鱼、南美白对虾、禽蛋、肉鸡等品种及猪牛羊瘦肉精等抽检的频次和数量,扩大检测覆盖面。继续把药物残留作为监控重点,落实好节日期间农产品速测检测和委托检测定量抽检任务。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做好无害化处理,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必须追溯查处,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其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暗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坚持对发现的隐患必罚,重点隐患必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关,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必追,该纳入黑名单、纳入诚信体系进行联合惩戒的必惩,触犯法律的必移交司法机关,让执法“长牙”“带电”。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防控

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要保障联络信息通畅。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积极引导舆论,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消费秩序稳定。

各单位请于10月10日下班前,将节日期间活动开展情况上报新区农业农村委。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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