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等文件要求,我委认真对照《区农业农村委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我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以“一制三化”改革为方向,最大限度搞好便民服务。区农业农村委目前便民服务事项共6项,我们以便民服务为工作中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严格设立办结时限,优化窗口接件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其中种子备案、农业机械驾驶证牌证核发都在农业部指定系统进行操作,实现了群众线上申请、我们线上办结,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由于有的农业的服务事项属于室外现场实际检查工作,比如:森林植物检疫、动物卫生检疫、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等,所以涉及这方面的服务,我委技术服务人员都是第一时间到现场服务。此外,我们指派专人负责8890便民网格化平台,对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投诉件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安排有关行业部门进行检查,及时转办群众所提问题,尽最大努力在规定时限办结。力求给群众最满意的答复。今年截至目前,我委办理8890热线问题406件。
滨海新区农委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镇村和种养殖园区进行广泛的宣传,组织志愿者向群众发放《条例》手册1500余册,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65305540),群众可以通过举报电话,对有关农委的责任事项情况进行举报。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涉及农委的是36条和68条,一个是涉及村镇建设的,一个是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的执法责任落实情况是:一是以“干净、整洁、有序”和“全面推进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等内容,印制和悬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条幅600多幅,印制《天津市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导则》和《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导则》600本,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促进乡风文明。二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执法力度。在野生动物保护巡护上,强化日常巡查搜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安排专职巡护员对保护区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巡护,严查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开展行政检查10次,未发现违法和不文明行为。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行刑衔接标准及机制的建立,与区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刑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制定《滨海新区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逐步实现分类监管。制定了《滨海新区农业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按照有错必纠和惩教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改进执法普法方式,注重执法普法的实效。通过以上工作,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得到完善。
(三)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开展合法性审查,一是加强法律文书的审核,确保依法行政。截至目前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11件,对外合同文书64件,在重要执法环节上都逐一审核把关。在对外合同文书和行政答复文书方面,加强了合法性审查,最大限度地确保对外文书的合法性。二是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研究。针对八卦滩采挖贝类行为的定性及处罚问题、事业单位招工问题、船检职能划转问题等,多次参加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形成报告、函等书面材料10余份,确保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三是进行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意见征求及反馈工作8项。四是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我委严格按照区司法局要求进行法律顾问的聘任,在实际工作中凡是重大问题必须由法律顾问与委法规室进行双审核,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合法合规。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农业农村委系统在各街镇的配合下,深入开展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等重大监管活动,节假日期间、重要会议期间的重点监管活动,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不断深化对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渔药)以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的专项治理,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组织检查1900余户次。
2.做好执法平台数据更新录入工作,严格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对执法主体、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职权等9张信息表进行填报,梳理执法职权379项,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证件信息79项,经修改调整后重新录入案卷10件。
3.按照市区要求,对执法人员数据进行核对确认和清理,共梳理持证人员228人,其中确定保留执法证人员70人,待划转入执法支队暂时保留证件的63人,需要注销证件的95人。对机构改革以来我委执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主动与区司法局联系研究解决。
4.开展执法设备及网络服务更新工作,积极与服务商对接了解设备及服务质量、价格等情况并形成报告,农委专门召开班子会进行研究,对我委资金不足问题我们积极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努力推动该项工作尽快落实落地,保障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5.组织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区市场局有关要求,对照工作清单,制定了本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们将对执法支队的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本年度,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大力推行双公示制度,我委办理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及时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狠抓执法质量和执法考评,高度重视农业执法质量,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召开执法专题研讨会。法制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对大要案进行跟踪,对办案的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和合法性审查,同时对每起案件发现问题及时向办案单位和执法人员通报;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做好案件移交工作,确保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三是积极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区里要求,农业各行业执法,要求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同时本着“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对于执法案件要及时上传到滨海新区执法监督平台;对于重大执法案件,如海上“三无”渔船治理的案件,我们组织召开法制部门在内的研讨会,并提请农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案件,在天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及时进行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三项执法制度的推行,最大限度地保障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社会的监督权,达到了阳光透明执法。同时,对全部的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案卷的制作,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信访方面,上半年办理天津智慧信访系统的信访件7件,信访内容涉及农业设施项目工程款、宅基地等方面。所有信访件办理均按时按规完成。区长局长信箱件共收到来信18件,信件内容涉及农产品加工、农村基础设施信息、市场房屋租赁纠纷、宠物治疗纠纷。所有来信均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序回复、公开,以方便群众咨询。同时为了天津信访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新系统的开始使用和矛盾调解中心新工作的开展。组织人员培训学习参加培训两次,其中,2月份参加了天津市智慧信访系统培训工作;6月份参加了信访局组织的关于矛盾调解系统的学习培训工作。
2.综治方面,制定下发了《新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平安滨海建设工作的通知》、《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等文件。同时每月按时完成扫黑除恶和打私工作月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在“互联网+监管”、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建设等方面也都件件有计划、事事有着落,把每项工作落实落地。
(七)全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委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首先,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在平时的普法考试或法制讲座中,委领导班子成员都带头参加,并定期开展党委及中心组学法等活动。利用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为契机,组织开展新修订《民法典》、宪法及涉农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显著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综合执法能力。
(八)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并健全机制
为了确保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成立了区农业农村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成员按职能各负其责,依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设普法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事业单位也相应成立普法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组织机构的健全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证,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基础。我委聘请了天津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上半年我委产生行政复议2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1件,我们从法律程序上进行严格把关,与法律顾问多次对接,从法律角度提出了答复意见,复议最终驳回了申请人的请求,维持农委的决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为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保证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委领导干部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积极在“学习强国”平台、“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等学法考法用法;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等重大事项中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为全委干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培训方法不多,效果不够理想;二是少数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够强、法律知识不全面,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办理执法案件程序不够严谨;三是执法和法制宣传经费保障不足;四是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佯尽,有的公开不够及时。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1.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法制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等。
2.坚持做好政务服务改革相关工作。一是要及时调整完善机权责清单,深化行政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一网受理,一网通办;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并规范网上审批和加快电子证照办理;三要按权责清单要求,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3.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要统一登记、统一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征求单位和公众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统一发布等程序,及时向区司法局备案,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4.坚持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查三项制度,规范健全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具体操作流程,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等。
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在加强对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的基础上,加强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查等。
6.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7.做好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群众上访接访、智慧信访、区长局长信箱、8890便民服务平台等的调查处理,主动解决群众诉求,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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