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抓好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现,根据新区安委会《关于迅即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滨海新区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
组 长:孙家旺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史春锁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
李长青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高相建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
张 磊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刘春亮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董克强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
成 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北大港湿地负责人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应急管理室,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任务分工
接下来的这一百天,要进一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事故于未然。根据新区安委会《关于迅即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新区农委的任务分工,细化为以下任务:
(一)出租仓储房屋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安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交通运输安全。主要包括农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出租房屋的安全制度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消防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完好及更新情况;应急救援制度和救援措施落实情况;消防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消防、值班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情况等。特别是仓储、物流企业(场所)要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主要包括储存场所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及消防验收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情况;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情况;库房储存物品分类、分堆、限额存放等情况;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场所,是否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等情况。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交通运输安全是否有保证,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是否存在酒驾错误等情况。(牵头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渔业渔船生产安全。负责渔船渔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渔业生产作业安全规范,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渔港码头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制度、救生消防措施、火灾防范措施、值班看守制度、应急人员配备、应对突发事件措施落实、是否非法载客及渔船生活垃圾处理等情况。消防方面,主要检查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同时要开展水上涉客渔船运输安全治理,加强涉客类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开展涉客类渔船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聚焦“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渔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牵头责任部门: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三)农机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以及农机驾驶员教育和培训、安全防火措施落实、应急人员配备等情况。同时做好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消防方面,主要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园区的农业机械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牵头责任部门:农业与农机管理室, 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配合)
(四)种养殖基地生产安全。主要包括设施农业、渔业养殖安全防火、安全用电情况、易燃易爆设施(包括设施渔业液氧罐安全使用提示与督促)、生物质气系统(包括农村沼气池)、农作物秸秆焚烧等安全使用情况、沟渠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落实、应急人员配备等情况。消防方面,主要检查设施农业园区、渔业养殖区域的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牵头责任部门:农业与农机管理室、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配合)
(五)危险废物安全。大风降温、低温寒潮天气多发,作业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以及可燃气体积聚,发生中毒和爆炸的风险加大。主要排查危险废物、危险农渔兽药、林业喷洒药物等存有单位、用量、品种,摸清新的底数和情况,对危险废物、危险农渔兽药、林业喷洒药物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再次排查,督促销毁不需要的危险药物,开展系统排查、重点治理,达到严格准入、规范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牵头责任部门:农业与农机管理室、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
(六)林业、湿地防火安全。严格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科学做好防火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压实企业和单位责任,围绕农村林地重点区域、农业耕种前烧荒等关键时段,加强检查排查、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强化火灾初期扑救能力、防范大规模、大范围火灾发生;做好农村煤改燃安全管控工作。(牵头责任部门: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北大港湿地管委会,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配合)
(七)其他安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安排隐患检查活动,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设立行动组
根据任务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八个行动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做好隐患排查、执法整治和宣传培训工作:
孙家旺书记作为总负责人,随机参加相关活动。
(一)机关事业单位组组长:李长青
副组长:刘家庆
成 员: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二)种植行业组组长:李长青
副组长:陈 喜、郝玉坤
成 员: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三)农机行业组组长:李长青
副组长:陈 喜、闫忠会
成 员: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四)畜牧行业组组长:刘春亮
副组长:陈宝华、赵汉伟
成 员: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五)水产行业组组长:刘春亮
副组长:陈宝华、靳国辉
成 员: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六)林业行业组组长:张 磊
副组长:窦连彬、郝玉坤
成 员: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七)北大港湿地组组长:高相建
副组长:李卫东、尚成海
成 员:北大港湿地管委会及湿地中心工作人员
(八)综合组组长:高相建
副组长:吴 山
成 员:法规与应急管理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综合组随机检查重点行业安全领域和相关点位。
五、措施要求
(一)积极开展“五进”培训及消防安全月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提升安全生产认识和意识,全面推行 “安全晨会”制度,深入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培训及消防安全月的宣传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基层,亲自开展安全宣讲,切实做到“干部沉下去、意识涨上来”。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严格检查精准整改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当下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利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根据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切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采用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突击夜查和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决杜绝监管执法中的“好人主义”。要以案为警为鉴,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清楚本行业领域的风险全要素和隐患易发点,坚持“严格检查、严肃执法、严厉处罚”的原则,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真正做到事故降下来、处罚增上去。要督促企业担起主体责任,做好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清单、落实责任、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请各行动小组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日报工作,于11月9日前将联络员名称及联络方式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请联络员于每天12时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宣传教育培训“五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检查及处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附件:1.百日攻坚行动宣传教育培训“五进”情况统计表
2.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检查及处罚情况统计表
2020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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