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农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9900-2016-00006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4-22
发文日期: 2016-04-22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控制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农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工作方案,切实开展各自辖区内春季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检查落到实处。

201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农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当前正值春季,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是农业生产作业的黄金时期,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春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多发苗头,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新区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津滨安生〔20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农业实际及春季安全生产特点,农委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红线意识,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通过开展农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切实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安全意识,持续推进打非治违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农业系统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6月初。

三、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主要包括检查渔业、农业、农机各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并重点检查渔港码头、渔船、农机业户、生产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生物质气系统等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内容

重点要组织开展渔业和农机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同时做好液氨、液氧压力罐及生物质气中毒等事故防范的督促指导工作,具体检查内容: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农业设施、设备、生产经营方面的操作、消防、救生、用电、用气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要求;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把安全第一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是否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三是防范事故发生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且处于完好状态;四是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治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五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落实到位;六是各部门农业安全生产保障方案、措施及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制定农业安全生产相关预案,是否有保障措施,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器材的配备是否齐全等。

五、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监管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和农业系统组织督查三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近来,全国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各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深刻吸取“8•12”事故的惨痛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切实把握当前安全生产规律,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好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部署开展好大检查工作,广泛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措施,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业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检查,确保农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持续推进打非治违行动,使之常态化。在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合法行为,就必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打非治违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将其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活动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群众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大检查活动,主动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宣传达到实效。

(五)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极端天气预报、预警、预防,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上报并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

请各单位于5月9日前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及部署情况通过邮箱报区农委,并于6月7日前将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通过邮箱报区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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