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5-9900-2015-00011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15〕93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5-12-22
发文日期: 2015-12-24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农业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业生产事故发生,积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节日期间农业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感度抓好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市、区相关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两个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理念,坚持安全至上原则,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实施全程监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召开由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殖大户参加的行业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做好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加强产品的自检工作,强化企业的自律责任,确保上市农产品安全和企业内部的安全,全力保障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要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农药监管力度,以高毒农药整治为重点,加强农药残留监测,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药行为。加大“瘦肉精”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生鲜乳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兽药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水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事件,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从重从快打击。

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制定节日期间专项抽检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抽检工作,及时筛查上市农产品的风险隐患,及时处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持快速检验与委托检验相结合,落实好市、区节日期间农产品定量抽检任务,同时加大辖区农产品速测检测比例,增加检测批次,扩大检测覆盖面,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工作。同时,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迅速查明原因,追溯源头,坚决依法查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要强化安全防范,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要突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深刻汲取天津港“8.1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血的教训,切实开展好节日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海上安全生产要坚持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做好渔港码头和出海作业船只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设备完好,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注意防火、防风、防冰凌灾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农机生产安全要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坚决遏止重大农机事故发生。同时还要做好设施农业防火灾、雪灾、风灾以及农机安全作业、安全用电等工作,切实加强农村沼气、生物质气系统、设施渔业液氧压力罐、直属单位实验室及液化气罐等点位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督促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要强化应急值守,及时科学处置

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和农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防控力度,落实岗位责任,做好两节期间值守,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201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