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确保农业生产形势的稳定,严防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安排部署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两个安全是各级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尤其是当前敏感性和责任性更加凸显,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可行的督查检查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开展好两节期间两个安全的检查督查活动,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打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杜绝监管盲区,及时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努力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农产品需求量大,购销旺盛,是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易发敏感时期,确保两节期间农业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为此,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对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于监管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生重大农业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问题治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在今年开展的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基础上,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一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要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对本地区农业企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养殖场,“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放心菜基地、金农奖获奖单位等农业生产单位进行全覆盖、无死角质量安全检查,强化薄弱环节管理,确保不合格蔬菜、肉品和病害动物不出基地、不出场、不出户。要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强化防疫消毒制度的落实。要狠抓农业投入品管理不放松,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境。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杜绝在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药品以及非法添加“瘦肉精”、解抗剂、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农业安全生产要切实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巡查排查,重点加强渔港码头、渔船、农机业户、生产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易燃易爆设施、生物质气系统等的安全监管,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持续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全力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加大监督监测力度
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区域农产品生产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监测计划,加大两节期间农产品监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和数量,扩大检测覆盖面。继续把药物残留作为监控重点,落实好节日期间农产品速测检测和委托检测定量抽检任务。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做好无害化处理,严禁进入流通环节,对其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严肃处理。
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将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制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整改、查处各类风险隐患,保障检测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五、加强应急值守防控
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处置,防止发酵和蔓延,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对群众举报要及时认真组织力量核查,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各单位请于10月9日16:00前,将节日期间活动开展情况上报新区农委(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
联 系 人:金 月 李 雅
联系电话:65305525 65305543
传 真:6530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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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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