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第一部分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农业依法行政;参与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督促各项规划的落实;拟订农林牧渔农机专业规划和促进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保护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协调推动农村服务业发展,指导推动农村特色旅游服务业的发展。
(三)开展农业区域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品流通、农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四)组织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组织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五)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提出新农村建设综合项目建设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以及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农业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
(六)参与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村容村貌综合治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社会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开展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并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协调、组织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
(九)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引进和保护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指导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十)组织推动农村植树造林和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病虫鼠害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湿地保护、森林及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工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负责农业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增殖工作。
(十二)开展农业和农村相关经济信息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三)参与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组织实施渔船海上救助工作,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内设 10 个职能处室,下辖 34 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 34 个,具体包括:
行政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等 1 个单位。
事业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水产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农业服务中心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水产服务中心 、 等 33 个单位。
3、无社会团体。
第二部分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 47363.9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 18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5435.2万元,占 95.93 %;其他收入 29.4万元,占 0.06 %。
二、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 47363.9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 18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375.7万元,占 30.35 %;项目支出 32803.4 万元,占 69.26 %。
三、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44295.3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73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 287.4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2 万元,其中:
“99项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287.4 万元,主要用于:特色种植业交流培训20.4万元、特色产业从业人员交流培训12万元、资助引进农业生产设施带头人255万元。
2、“21103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 10.7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149.2 万元,其中:
“01项大气” 10.7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合同支付2015-2016年度城市居民安装先进民用炉具补贴资金尾款。
3、“2120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5231.8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5231.8 万元,其中:
“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5231.8 万元,主要用于:滨海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15231.8万元。
4、“21301农林水支出-农业” 26430.9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4560.9 万元,其中:
“01项行政运行” 3261.9 万元,主要用于:农委机关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公用支出和开展业务各项支出等。
“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2.5 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规模化养殖粪污治理工程监理费32万元、天津滨海茶淀葡萄文化旅游节20万元、2017年度区级造林绿化工程检查验收费用18.5万元、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17万元、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实验区总体规划费用15万元、滨海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费5.4万元、汉沽生态研究所取暖设备改造4.6万元。
“04项事业运行” 10566.8 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32个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等。
“06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257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项目122万元、2015年畜禽水产良种工程项目配套资金50万元、测土配方施肥项目50万元、2015年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天津奥群牧业澳洲白肉羊原种场扩建项目(中央基建款)35万元。
“08项病虫害控制” 302.3 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250万元、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经费42.4万元、生猪养殖及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9.9万元。
“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 367.1 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32.1万元、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15万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经费120万元、种植业生产监管经费100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与渔业环境检测经费100万元。
“10项执法监管” 416.7 万元,主要用于:渔业执法经费(含执法船维修)200万元、海上渔业执法经费(含执法船维修)0.7万元、滨海新区2017年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经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116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经费100万元。
“12项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65.3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含土地承包仲裁体系)34万元、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项目31.3万元。
“22项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175 万元,主要用于:海洋渔业互助保险补贴100万元、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含农业部项目配套资金)75万元。
“24项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665.3 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誉农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2014年度种植业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区财政配套资金105万元、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项目20万元、渔业设施提升工程项目配套资金400万元、拨付天津华大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单位2014年度种植业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区财政配套资金140.3万元。
“26项农村公益事业” 9217.1 万元,主要用于:美丽滨海一号工程8656万元、2017滨海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程500万元、四清一绿农村地区推广先进民用炉具(无烟煤炉具)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61万元。
“35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200 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项目200万元。
“99项其他农业支出” 823.9 万元,主要用于:渔用航灯标维护经费100万元、石岛工作站及入渔管理经费40万元、东沽及北塘渔港码头安全管理经费60万元、农民教育培训配套资金23.8万元、大港湿地中心-大港渔苇管理所保障经费600万元。
5、“21302农林水支出-林业” 2334.5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2084.5 万元,其中:
“04项林业事业机构” 434.2 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05项森林培育” 1400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造林绿化及新建固定苗圃工程1400万元。
“11项动植物保护” 8 万元,主要用于:滨海新区野生动物保护与救助工程8万元。
“12项湿地保护” 342.3 万元,主要用于: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含北大港国家生态公园)342.3万元。
“34项林业防灾减灾” 150 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150万元。
四、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14375.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8728.6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 1960.7万元、“津贴补贴” 2198万元,“奖金” 287.1万元、“绩效工资” 1773.4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86.1 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34个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0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120.9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90.7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34个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伙食补助费” 107.3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作餐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106.3万元,其中:
“离休费” 84.3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34个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全年工资。
“退休费” 649.5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34个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抚恤金” 107.7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2016年去世人员抚恤金发放。
“生活补助” 32.3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发放2017年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遗属困难补助和援青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奖励金” 0.4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独生子女费。
“住房公积金” 2814.3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提租补贴” 15.9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采暖补贴” 63.5万元、“物业服务补贴” 78.6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采暖和物业服务补贴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59.8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事业单位独生子女费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 1439.6万元,其中:
“办公费” 166.3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品购置等支出。
“印刷费” 0.5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日常运行发生的印刷费用。
“咨询费” 1.2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咨询费支出。
“手续费” 1.3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办理银行业务的手续费支出。
“水费” 10.3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事业单位办公楼宇的自来水费。
“电费” 72.7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事业单位办公楼宇的电费。
“邮电费” 34.9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邮电费支出。
“取暖费” 84.5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事业单位办公楼宇交纳供热采暖费。
“物业管理费” 22.1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事业单位办公楼宇的物业管理费支出。
“差旅费” 136.5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异地执行公务发生的差旅费。
“维修(护)费” 27.8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维修、维护费用。
“租赁费” 0.3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费。
“会议费” 2.5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
“培训费” 3.9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发生的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2.5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发生的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 78.7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发生的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80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发生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 88.7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 237.8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计提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7.8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发生的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 141.8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产生的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 5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事业单位产生的税金和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2.5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发生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 25.9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 24.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 万元主要用于:农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购置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75万元,其中:
“事业单位补贴” 75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向农委系统二级单位拨付的各类专项资金。
五、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1023.1 万元,比2016年增加55.6 万元,增长 5.7 %。主要原因是:因业务工作开展需要,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
六、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1000 万元,当年收入 1883.5 万元,支出总计 2883.5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242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1211项” 2883.5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2426.3 万元,其中:
“2121100项” 2883.5 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清洁村庄提升工程补助资金(第一批)1000万元, 2017年原大港区域重点生态林管护与土地流转费683.5万元、滨海新区蔬菜基地建设1000万元、滨海新区街镇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
七、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0325.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9431.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96.3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797.6 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6 个,涉及预算金额 18900 万元;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6 个,涉及预算金额 18900万元。
九、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各单位共有车辆 7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7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4 辆、其他用车 52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汉沽农机中心和农机校业务用车17辆,塘沽、汉沽林业站业务用车12辆,塘沽农机技术推广站业务用车7辆,汉沽动物卫生监督和防疫部门业务用车5辆及其他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2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 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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