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2379-2020-00005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
成文日期: 2020-04-25
发文日期: 2020-05-04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广应用农机深松整地技术,加快提升滨海新区耕地质量,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滨海新区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2020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科学高效推进农机深松整地技术推广应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方案》(津农委计财〔2020〕14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加大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增加蓄水保墒能力。

二、基本原则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实施,坚持“行政推动、补助引导、完善机制、自愿参与、确保效果”原则,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持续推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远程监测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深松作业质量和行政监管效率。

水田地、林地等不宜开展深松整地作业、2018-2019年已享受作业补助(原则上以“农机精准作业协同支撑平台”(以下简称“监测系统”)记录数据为准)的地块除外。

三、目标任务

2020年,按照市农业农村委下达的任务指标,全区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4.5万亩。结合全区深松作业实际和相关街镇年度申报作业需求,今年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由海滨街、太平镇、小王庄镇、中塘镇4个街镇具体实施(《作业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见附件1)。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行远程信息化监测全覆盖,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作业任务。

四、补助的受益对象、标准、方式

(一)补助受益对象:本区自愿实施作业的农户及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市财政对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且质量合格按每亩30元给予补助,区财政按每亩10元给予叠加补贴。

(三)补助方式:按照“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经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局兑付给实施作业主体。

五、作业方式和质量要求

(一)作业方式。根据新区的土壤状况及农作物种植模式,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采取单一间隔深松作业模式(采用大型拖拉机带单一深松机或全方位深松机开展间隔深松或全方位深松作业)和深松旋耕联合整地复式作业方式,以进一步满足农民需求,提高作业效率。

(二)质量要求。作业质量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结合我区实际,深松深度不低于28cm,相邻两深松行间距不得大于56cm。

六、组织实施

(一)分解任务。区农业农村委将深松作业任务按2018—2019年未实施作业(不含水田地等不宜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区域,依街(镇)汇总上报的需求进行统筹分解。

(二)作业主体。为保证相关作业机具协调组织、有序调度,提高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效率,依据《滨海新区农机深松作业服务队选定标准》(附件2),对申请参加项目作业的农机合作社的深松机及配套拖拉机的保有情况及服务能力进行了考察。确定了由天津市世纪田园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天津旺达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天津合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天津益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和天津聚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5家农机合作社提供作业服务。

(三)签订合同。根据深松整地作业年度任务计划,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村或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与实施作业主体进行对接,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天津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见附件3)。

(四)实施作业。实施作业主体应在作业前,填写《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作业主体基本情况及机具监测设备明细表》(见附件4),上报区农机管理部门。实施作业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深松作业。

(五)组织验收。

(1)作业结束后,由街镇及项目实施村村委会(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有关人员共同对作业结果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填写《滨海新区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和质量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见附件5),由街镇、村、作业主体签章确认。

(2)街镇验收合格后,将《确认表》汇总上报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3)经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委对作业情况进行验收核实。鉴于区级验收工作量很大,专业性强,区农业农村委将把智能化作业监测结果作为区级验收的主要依据,与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开展区级验收。在实施作业主体提交全部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第三方机构完成“监测系统”和《合同》、《确认表》数据比对及实地核查等工作,研判得出有效作业面积和质量,并出具书面报告。

公式为:有效作业面积=(“监测系统”作业面积-总重叠面积)×达标比

其中:达标比以日为单位,单台作业拖拉机分别统计,大于等于85%的视为全部合格。

(六)开展公示。区农业农村委形成《天津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受益情况公告》(见附件6)后,在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以村为单位实施深松作业的,在村委会进行公示,以规模经营主体为单位实施深松作业的,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不得少于7天。

(七)兑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委向区财政局提出结算申请,并提交《天津市滨海新区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资金结算明细表》(见附件7)、实施作业主体开具的作业资金结算发票等材料。区财政局应及时完成确认审核,并将资金兑付至实施作业主体。

七、时间安排

(一)3月:开展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对参加项目作业的合作社理事长及机手、项目实施村镇(街)负责人及质量监督员进行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工作要求、技术要点等内容培训;安装调试智能监控终端;采取多种形式对实施农机深松作业进行广泛宣传。

(二)4月至12月:制定作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作业。主要是结合“春耕”、“三夏”、“三秋”重点农时组织签订合同并实施作业。

(1)4月至5月:在春播开始前,对玉米、青饲料种植区域实施作业;

(2)6月至7月:在“三夏”小麦收获后、夏玉米播种前,适当安排小麦、玉米两茬平作区实施作业;

(3)9月至12月:在玉米、棉花等秋季作物收获后,集中组织实施作业。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区财政局分管领导、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及相关街镇主管农业领导为成员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需求计划及监督指导;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审核、兑付和监督;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相关街镇负责本辖区项目作业的组织实施。各部门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负责的工作局面,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作业监管。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机具必须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1-2017),对作业机具、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进行远程动态监测。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监测终端和“监测系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大规模作业前,逐台检查拖拉机、深松机、监测终端的技术状况,做好安装、调试和登记工作,确保“监测系统”登载的相关作业信息与实际相符。指导实施作业主体使用手机智能监测系统平台,每天对作业量进行统计。要结合“监测系统”情况,组成监督检查小组(2人以上),采取实地勘测、回访调查、突击检查等方法,对作业主体实施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格式见附件8)。加强对实施作业主体的警示教育,未经区农业农村委允许,不得随意调换相关作业机具,不得擅自拆改监测终端。

(三)提高服务质量。协调监测终端供应方在深松作业前,完成监测终端的安装、调试和检修工作。要强化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实施作业主体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协助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确保深松整地作业顺利开展。

(四)确保资金安全。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规范使用。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进行宣传,为推进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政策信息、受益信息公示公开。同时,要对外公布本区项目工作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切实畅通社会监督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总结和宣传作业项目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1.滨海新区2020年度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及补助

资金分配表

2.滨海新区农机深松作业服务队选定标准

3.天津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合同

4.滨海新区2020年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作业主体

基本情况及机具监测设备明细表

5.滨海新区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和质量确

认表

6.天津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受益情况公告

7.滨海新区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资金结算明细表

8.滨海新区2020年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和质量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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