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2379-2019-00015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19〕35号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
成文日期: 2019-04-29
发文日期: 2019-04-30
有效性: 有效

各涉农街镇、农业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以下简称残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方案的函》和滨海新区残运会筹委会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了《滨海新区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以下简称残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方案的函》和滨海新区残运会筹委会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战略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飞行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各项监管措施,确保残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加强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确保残运会举办期间我区农业种养殖企业不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在全区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原则

(一)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坚持“辖区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各涉农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辖区涉农街镇和农口系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应急保障,切实做到最严密的组织管理、最严格的监督检测、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最严厉的责任追究,确保残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万无一失。

(二)多措并举,管住源头。依靠科学手段、突出关键环节、抓住监管重点,运用快速检测、巡查检查、质量追溯等手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且落实到位。

(三)依法监管,强化服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严肃果断处理和纠正违法行为。

(四)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实行横向联动,重点做好各类农产品检查、检测和执法各项工作,合力保障残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领导机构。区农业农村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及各涉农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委机关有关处室、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基层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农业农村委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导开展残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在市农业农村委法规与应急管理室(农产品质量安全室),负责残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市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残运会筹委会相关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决策意见和指导建议,承办区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3.协调、指导有关街镇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测检测、行政执法等工作。督促和检查各项监管工作。

4.做好与残运会筹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助残运会筹委会对区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5.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督查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起草制定工作总体方案,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各项监管工作。

2.收集、整理、上报各成员单位工作信息。

3.汇总信息、文件资料及建立和管理工作档案。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制定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方案,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残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确保残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定,督促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监管、指导应急及相关信息收集等工作。

2.各涉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残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工作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成立工作组织,协调区农业部门依法开展供应残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做到源头可控,确保供应残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工作安排

根据残运会筹委会《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总体方案》工作整体安排,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全面筹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全面筹备阶段(2019年1月-2019年4月)。

1.起草制定滨海新区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组织机制,全方位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指导有关街镇和部门做好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 “残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月-2019年9月,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启动计划)。

1.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残运会期间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农兽药、肥料、饲料生产经营的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残运会期间违禁农兽药检出率为零。

2.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对种养殖基地、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测。

3.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法律法规宣教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按照方案要求,对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5.与区筹委会、市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工作对接和信息互通,汇总、上报监管工作信息,落实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6.依法处理残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案件;妥善处置残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

赛事结束后一周内,对监管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归纳出成功的经验并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总结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要高度重视残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立工作组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明确措施,严格实施。各涉农街镇和农业系统有关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针对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重点环节,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工作成效。

(三)迅速行动,加强监管。即日起到残运会结束,各涉农街镇和农口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并作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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