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2019年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5-2379-2019-00008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19〕19号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
成文日期: 2019-04-09
发文日期: 2019-04-11
有效性: 有效

农口各有关单位、各涉农街镇: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和天津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委《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制定《滨海新区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农业系统全面深化改革,迈入新征程的第一年,为深入推进质量兴农、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的发展形势,牢牢守住“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一底线,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精神,以及市、区相关工作部署,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坚持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为主线,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理念,坚持“四个最严”,坚持“产”“管”并重,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建设与监管,使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升级,监管强度进一步加大,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蔬菜、生猪、水产、生鲜乳等大宗农产品和农药、兽药、饲料等重点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放心农产品基地进一步发展,优质安全的绿色农业产业全面发展壮大,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违法添加的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农资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各类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禽蛋禁用药物使用、水产品中非药物添加、牛羊肉“瘦肉精”添加等问题的集中整治。牵头做好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配合做好“保健品”乱象治理工作。落实暗查暗访、飞行检查等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强化大案要案督办和限时办结,加强典型案例宣传。

(二)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严格农药、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对质量水平较低的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在重点农时,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农资品种,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切实保障农资质量。定期公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坚持落实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

(三)加强农产品监督检测

一是定期对种植生产基地农产品实施有机磷、氨基甲酸脂类残留监督监测(速测),对活畜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实施“瘦肉精”监督监测(速测),对水产养殖基地实施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代谢物等监督监测(速测)。其中,对蔬菜、水果等产品监督抽检和企业自检的比例不低于辖区生产基地规模的5%,活畜产品不低于辖区生产规模的10%,水产品不低于辖区生产规模的2%,全年区级速测检测样品不低于30000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有检测室,配有专业检测人员,积极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农产品产地检测,生产指导服务到位。二是对本地农产品生产环节农产品实施定量检测,随机抽检生产基地和畜禽屠宰场的蔬菜、食用菌、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开展实验室常规监督监测,抽检样本不低于600个。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开展监督抽查,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调配合,强化“检打联动”,对于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执法,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四)推动滨海新区“双安双创”工作

按照创建标准,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夯实基层执法监管基础,实施全程监管。积极学习静海、武清等4个已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创建经验、管理经验和监管模式,加快实施我区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推动,督促创建进展,推进创建任务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各涉农街镇要按照创建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产品速测检测室的建设、街镇检测人员和村级协管员的配备,在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深入村、居大力宣传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双安双创”的活动氛围。

(五)强化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按照筹委会要求,制定赛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监管措施,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对赛会农产品供应基地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措施,强化日常巡查、检查、检测和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食源性兴奋剂事件。

(六)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

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农业标准推广实施应用。将农产品质量控制规范、技术规程和相关标准印制成简明操作手册和“明白纸”,发放至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促进其依标生产。巩固放心菜、放心肉鸡、放心猪肉工程建设成果,推广坚持“五个一”的标准化生产模式,新建放心水产品基地5个,完善放心水产品追溯系统。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加快改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转化和提升,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体申请农业规范认证和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强证后监管,发挥绿色有机农产品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落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职能,尽快定人、定岗、定编。积极组织专业培训,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案件处理、文书制作、行刑衔接、监测采样、标准推广等方面对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从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两方面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积极推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检测站、街镇检测室和基地检测点的建设,加强涉农街镇监管站的建设,加强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落实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推动涉农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健全上下统一、运转顺畅的监管检测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

(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大力提高生产者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增强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和信心。到2019年底,实现规模化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启动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有效衔接,推动农产品凭证上市、凭证追溯。建立健全“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制。

(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活动要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推广农产品绿色安全生产。农口系统单位、涉农街镇要组织开展 “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安双创”等重大活动,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农兽药使用安全常识、科学养殖技术等内容的宣传单,由各涉农街镇逐村发放到户,重点加强对种养殖散户的质量安全宣传。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牢固树立“依标生产”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压实主体责任。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加强各级监管人员培训,提高执法监管和指导服务能力。

(十)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

修订《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条件保障,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舆情监测和舆情应对,做好敏感热点问题科普解读,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到反应快速、处置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和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搞好分工合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织密监管网络,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辖区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相关加工企业及流通经营单位都要签订保障安全责任书、承诺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各涉农街镇要坚持党政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完善农产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工作机制,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质量安全、保民生必须保质量安全”的理念,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落到实处,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凝聚工作合力,强化质量安全保障

发挥农业农村委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协同市场、公安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信息交流、案件会商、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进“行刑衔接”,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应急协作,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事件进行沟通,对市场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开展联合调查,追溯源头,打击违法行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职责,加强种植、畜牧、渔业等行业的各类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等执法监管工作,及时通报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落实生产过程监管。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全区监管体系队伍作风转变,造就一支依法依规、真抓严管、担当作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组织开展多层次的学习交流培训活动,交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验方法,锤炼业务本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条例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守纪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体系高效务实、风清气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