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组织开展滨海新区农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5-2379-2018-00029
发布机构: 农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18〕156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8-11-09
发文日期: 2018-11-15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10月28日17点45分,位于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安和路的中外运长航5号仓库发生火灾,于29日凌晨3时将大火扑灭,经核实,燃烧物为桶装工业润滑油和少量塑料颗粒。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滨海新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以及各级领导指示精神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安生〔2018〕11号)精神,滨海新区农委决定立即在农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滨海新区农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严格按照“ 铁面、铁规、铁腕、铁心 ” 的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着力加强仓储、物流企业、出租房屋的隐患排查,着力加强冬季火灾防范,并对各行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及时进行工作总结,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2018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农业领域安全

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新区领导批示指示和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 “ 10.28 ” 火灾事故教训,排除农业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安生〔2018〕11号)精神,新区农委决定从即日起立即开展农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农业各行业生产环节、农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出租房屋、仓储及物流场所。

二、检查内容

(一)渔业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渔港码头和渔船的安全生产制度、救生消防措施、火灾防范措施、值班看守制度、应急人员配备、应对突发事件措施落实以及是否非法载客等情况。

消防方面,主要检查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二)农机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以及农机驾驶员教育和培训、安全防火措施落实、应急人员配备等情况。

消防方面,主要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园区的农业机械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三)种养殖基地生产安全。主要包括设施农业安全防火、安全用电情况、易燃易爆设施(包括设施渔业液氧罐安全使用提示与督促)、生物质气系统(包括农村沼气池)等安全使用情况、沟渠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落实、应急人员配备等情况。

消防方面,主要检查设施农业园区的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包括以“瘦肉精”、“三聚氰胺”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以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为监管重点的蔬菜、果品的质量安全,以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为监管重点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要加强高毒农药的监管。

消防方面,主要检查畜牧养殖场、屠宰场的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五)出租仓储房屋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安全。主要包括农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出租房屋的安全制度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消防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完好及更新情况;应急救援制度和救援措施落实情况;消防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消防、值班工作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等。

特别是仓储、物流企业(场所)要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主要包括储存场所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及消防验收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情况;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情况;库房储存物品分类、分堆、限额存放等情况;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场所,是否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2月底。

四、领导小组

成立滨海新区农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农委主任曹义华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农委副书记王广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农委副主任史春锁、李长青、高相建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家庆及陈喜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农委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农委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面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包括安排部署、组织推动、综合协调等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

各单位要立即制定计划,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的行业安全生产开展自查,要按照检查内容要求逐一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做到检查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及时上报排查情况。

(二)督查检查

农委机关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督查排查小组,按照行业分别带队去实地进行督查检查。具体分工:

曹义华主任作为总负责人,随机参加相关督查检查活动。

出租仓储组组长:王广臣  副组长:刘家庆

成 员: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种植行业组组长:李长青  副组长:谢志庚、李卫东

成 员:农业处及农业执法相关工作人员

畜牧行业组组长:李长青  副组长:刘春亮、李卫东

成 员:渔业畜牧兽医处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水产行业组组长:李长青  副组长:刘春亮、李卫东

成 员:渔业畜牧兽医处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农机行业组组长:李长青  副组长:裴子国、李卫东

成 员:农机处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林业行业组组长:史春锁  副组长:窦连彬、李卫东

成 员:林业处及林业执法相关工作人员

综合组组长:高相建    副组长:陈 喜、丁仲敏

成 员:法规与质量安全管理处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切实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务必做到“警钟长鸣”,面对严峻形势,切实强化“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精心组织力量,全面细致认真的开展好各项排查活动,确保不留死角,排查彻底到位,及时消除各项隐患。

  1. 地毯式自查与督查检查相结合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所属辖区内认真开展地毯式自查,各处室、各单位要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开展安全督查检查抽查工作,组织精干人员和力量深入企业和所属事业单位,对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推动指导,扎实有效开展活动,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1. 全面发动,确保实效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全过程、全方位检查。各单位要逐一进行排查检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11月8日下午16点前将各自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1报送至邮箱liyagongzuo@126.com;每周四邮箱上报本单位附件2及附件4的一周情况(附件3和附件5为各自对应检查明细表,请各单位传真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要详实,数字要明确。2019年2月25日下午16点前将各自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邮箱liyagongzuo@126.com。

联 系 人:李雅   联系电话:65305600    

传真号码:65305602

报送邮箱:liyagongzuo@126.com

附件:1.安全排查工作联系表

2.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表

3.滨海新区安全隐患检查表

4.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隐患整改及处罚问责清单

5.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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