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坚决防控各类农业安全事故及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滨海新区社会和谐稳定大好局面,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周密安排部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农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2018年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津滨农委发〔2018〕37号)和《2018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津滨农委发〔2018〕31号)的各项要求,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把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位置,认真对待。各有关单位要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搞好目标任务分解,将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及早采取行动,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活动。要抓住重点、突出难点,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严格把控动态,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要以讲政治的高度抓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质量安全管控,加大监督监测力度
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和农产品主要生产点位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使用和违法销售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安全。各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检计划的要求,加强农产品速测检测工作,尤其强化对散户生产点位的抽检。同时,抽检部分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坚决查处在蔬菜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在畜禽生产中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行为,在水产品生产中违法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行为,在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非法添加解抗剂、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做到检打联动,全力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做好动物疫情防范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新区农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强化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紧密结合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治理等活动,对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认真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在海上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各项安全制度、消防、救生等安全生产设备和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情况,加强渔船检验工作,严格渔船进出港签证,严禁超航区作业和恶劣天气下出海作业;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休闲渔船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严禁违法违规载客出海旅游,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坚决遏止重大农机事故发生。同时,还要注意做好安全用电、火灾隐患、硫化氢、甲烷等生物质气中毒以及台风的防范工作。
四、强化应急防控处置,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要切实做好农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保持高度敏感性,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预测、预警机制,落实应急责任。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通讯畅通。要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遇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和农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问题,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与此同时,还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农业安全信息报导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妥善处置事态发展。
2018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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