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强化农药领域安全宣传 筑牢综合整治监管防线
发布日期: 2026-09-24 16:59      来源: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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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津农委〔2026〕21号)要求,为进一步压实农药生产经营主体安全责任,防范农药生产经营、销售使用、台账管理等环节安全风险,规范农药使用管理,普及农药安全科学知识,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近期,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安全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织密农药安全防护网。

    一、聚焦规范经营,筑牢生产流通安全防线

    本次宣传以“合法生产经营、规范相关台账”为核心,面向辖区所有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农资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宣传引导。执法队员深入农药生产企业、乡镇农资经营门店,采取上门宣讲、现场指导、以案释法的方式,重点围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逐条明确农药经营准入条件、禁止经营行为、台账登记规范、禁限用农药管控等硬性要求。

    在宣传过程中,针对农药经营常见风险点开展重点提醒:一是规范生产(进货)、销售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管理,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农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登记制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溯源;二是严控禁限用农药销售,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及限用农药,严禁向散户超范围销售限制性农药;三是规范农药储存摆放,指导经营户分区分类存放农药,杜绝混放乱堆、超量囤积等安全隐患;四是规范用药指导服务,要求经营户不得误导农户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主动告知安全间隔期、科学混配、废弃物回收等注意事项。

    宣传过程中,执法队员现场排查各经营门店存在的台账记录不全、标识公示不清、储存不规范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立行立改,引导经营商户牢固树立“合法经营、安全经营、诚信经营”理念,自觉遵守农药经营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聚焦科学用药,提升农户安全防护能力

    支队依托科技赶大集科普宣传活动,以“科学用药、绿色防控、安全增收”为主题,坚持实用、实效、便民的原则,在乡镇集市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吸引了众多赶集农户、种植大户、农资经营户驻足咨询学习。重点讲解禁限用农药名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五看”+“一验”识别假劣农药等核心知识,引导农户彻底摒弃传统粗放用药习惯,树立科学、绿色、规范的用药理念。

    截至目前,本次专项宣传活动已完成辖区6家农药生产企业、55家农药经营门店的入户宣传,有效提升了辖区农药生产经营主体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规范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从流通源头堵住风险隐患。

    下一步,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巡查、普法宣传、隐患排查等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持续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常态化规范农药经营市场,全力保障辖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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