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开展农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暨防范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305-9900-2023-00010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23〕4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2-01
发文日期: 2023-02-06
有效性: 有效

各涉农街镇、委系统各有关处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近年来,天津市在农业养殖、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发生多起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频繁发生的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充分暴露出有关单位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未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在检测、防护、监护等安全条件未确认情况下盲目作业,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不当等问题。为吸取事故教训,及早预防,根据区安委办《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津滨安办发〔2023〕1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农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暨防范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农委安〔2023〕1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农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暨防范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涉农街镇、委系统各有关处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农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暨防范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

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吸取往年事故教训,及早预防,根据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农业实际情况,现决定在全区农业领域内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建立易产生硫化氢等气体的作业场所(以下简称:相关场所)台账,全面排查治理相关场所的安全风险隐患,强化作业审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落细、提升现场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坚决遏制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多发势头。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摸清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实现“四个全覆盖”(即: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主要负责人全覆盖,从业人员全覆盖);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现“四个明显提高”(即: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夯实各单位各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各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程度高低实行分类分级监管,防范化解事故隐患,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

(一)畜禽屠宰,畜禽养殖,种植、农村沼气、秸秆收集利用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重点是沼气池、污水池、化粪池、发酵池、储气罐、发电机房、秸秆粉碎区域等有限空间。

(二)农业领域危化品使用者有限空间,重点是各类槽罐、管道、反应塔(釜)等有限空间。

(三)饲料肥料生产、粮食烘干、农机维修等生产经营者有限空间,重点是锅炉、储罐、料塔等有限空间,同时要防范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粉尘爆炸。

(四)其他方面,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做好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包括小散生产经营者。

三、组织领导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将有限空间作业治理列入重要日程具体抓好落实。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各涉农街镇、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处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属地及工作职责推动滨海新区农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及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相关工作。

四、治理重点

(一)整治有限空间辨识不到位的问题。按照“全覆盖、无遗漏”原则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者排查摸底,务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指导生产经营者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场所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委系统各有关处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实现“一企一档”,防止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者失控、漏管。

(二)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指导生产经营者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程序,对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灾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审查制度,必须经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制定完善的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经生产经营者相关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指导督促生产经营者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按规定对涉及到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严格教育培训,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四)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限空间内,严格禁止3人及以上作业人员同时实施作业。实施作业必须落实监护和应急措施,组织作业前培训,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对有限空间氧含量,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并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

(五)整治有限空间生产经营者检测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摸清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者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要求生产经营者配备长管呼吸器,配备防坠落用具(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缓冲器、三脚架等),安全器具(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梯等),其他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规范佩戴。

(六)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发包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生产经营者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要确保施工作业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并将施工作业单位的安全工作纳入本企业统一协调管理。作业前,应对承包方作业人员履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安全管理和现场协调的职能。

(七)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不规范的问题。强化对生产经营者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检查,指导生产经营者制定符合本企业本单位特点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加强预案的演练,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相关救护人员在事故突发状态下准确、快速、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科学施救能力,杜绝盲目施救。重点整治内容和重点整治问题包括小散经营者。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教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委系统各有关处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协调各有关街镇通过多种形式,对硫化氢的危害性、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场所的识别、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施救方法等相关的安全知识进行广泛的宣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2月21日至9月30日)。各相关企业及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自查本单位作业场所数量、具体点位、安全管理情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清单(表1-1、表1-2);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场所要建立至少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五方面内容的隐患整改清单(表2)(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两个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处室,有关处室报法规与应急管理室汇总,企业要在上报“两个清单”的同时留存一份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3月20日至9月30日)。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对照属地、行业领域内各有关单位的“两个清单”,在有关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整治不到位或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积极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要确保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到位、发动到位、落实到位。要摸清属地、行业领域内涉及硫化氢等气体产生的作业场所的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动态掌握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逐一“销账”,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广发宣传,加大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力度。要协调涉农街镇通过微信、抖音等不同途径,采取印发明白纸、口袋书、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硫化氢等气体危害及防范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各有关单位对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防范工作重视程度,提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要督促存在相关场所作业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通风、检测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使相关人员对应知应会内容做到知行合一;督促有关单位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

(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运用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该处罚处罚、该停产停产,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形式主义走过场、整治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得力的要严肃进行通报、约谈,因上述问题导致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发生的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五)按期报送相关内容。要细致排查,认真、准确、及时地报送以下表格(通过邮件形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委法规与应急管理室):

1.2023年3月28日前报送:委系统各有关处室负责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硫化氢自纠自查,填写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清单(表1-1、表1-2),隐患整改清单(表2),于3月28日前将“两个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处室,有关处室报法规与应急管理室汇总,各有关处室依据生产经营单位上报及各单位检查督查情况,摸清底数,汇总后,《相关场所作业外委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汇总表》(表3)、《专项整治汇总情况表》(表4)报送至法规与应急管理室。

2.2023年10月8日前,请各有关处室将专项工作总结报送至法规与应急管理室。


附件:1.表1-1 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清单

2.表1-2 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外委作业单位隐患排查清单

3.表2  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隐患整改清单

4.表3  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相关场所作业外委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汇总

5.表4  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汇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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