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2022年以来,在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区农业农村委领导和市农业执法总队指导下,依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规范要求,依法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好行政执法基础工作
(一)补充完善行政执法装备。年内,新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4类13种75台(套),其中:基础装备类6种22台、取证设备类5种45台(套)依、应急专用类1种2台、其他装备类1种6套。完成96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服装配备,为推进规范文明执法迈进一步。
(二)落实“审管联动”等工作。依托“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落实审管联动,承接审管联动分发事项836项,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接收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159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回复。
(三)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检查事项清单719项,维护660个监管对象组成的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94名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人员库。一年来,出动执法车辆89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172人次,检查企业或门店1175家次,检查代表数量(公斤/台/件)2715公斤、830台、26件,监督抽查样品392个;涉及环保执法领域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094人次,检查企业或门店424家次。结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8次,依法依规保护野生动物。
二、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建设
(一)对接制度机制建设。市农业执法总队印发关于修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管理规定等八项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定》等三项工作规定的通知后,及时转达各队室比照执行,并以此为参照系,对农业执法支队相关制度进行完善。整理印发《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文件汇编》《规范渔业执法文件汇编》,作为能力素质提升和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抓手。
(二)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编发《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抽查工作指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7项、《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抽查工作指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6项,指导执法人员“查什么、怎么查”,保证执法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按时完成区农业农村委、农业执法支队关联市双随机平台基础信息维护工作。一年来,在涉及本部门及特殊行业重点领域、部门联合的19个抽查大类中,落实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任务68项,出动执法人员501人次,检查市场主体238家;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任务8项,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市场主体48家。较大幅度地减少对企业重复检查,维护了良好营商环境。
(三)落实耕地保护巡查机制。依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加强种业行政执法和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摸排巡查工作机制。结合农业行政执法检查,组织行政执法力量落实耕地保护巡查工作,为滨海新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构建监督管理防线。提请区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监管机制切实推进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查处工作的通知》,防范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
(一)教育培训持续跟进。根据市农业执法总队关于《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划(2021-2025年)》,拟定《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业务能力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滨海农业执法支队2022年业务能力培训专项行动计划》,梳理5类16项学习内容,供各队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跟进市农业执法总队11期(次)执法培训,96名执法人员完成多轮次培训。加大督促力度,保障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考试不少于60学时。
(二)业务锻炼持续加强。坚持把市农业执法总队专业练兵、实战练兵、竞技练兵要求融入到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依照市渔政处安排,组织涉渔3个大队参加农业部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向市农业农村委推荐“示范优案”1件,进一步接受规范行政执法检验。依托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效抽取行政处罚案卷85个,行政执法检查案卷1个。总体评查结果良好,在全过程记录、文书制作规范、案件在线办理等方面还有不足。
四、组织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一)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按照《2022年滨海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制定农业执法支队2022年普法宣传工作方案。以“党建引领”为抓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涉农全领域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拟定《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分解表》,结合各队室职能职责,向农业执法支队所属8个大队3个室分解2022年度农业执法领域普法任务。拟定《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普法工作自查自评报告》,梳理佐证材料12件(套),接受滨海新区国家工作人员“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依据《滨海新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责任清单》安排,农业执法支队印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实绩考核任务分解》,支队长负总责、分管副支队长具体负责各领域任务、相关队室承办落实,保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实绩考核任务落实落地,接受市农业农村委年度考核。
(二)开展行政执法教育。以市农业执法总队引领开展的警示教育为切入点,加强执法人员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在跟进市农业执法总队组织培训和通过专业法考试的基础上,包括9名新取证人员在内,96人参加公共法培训考试,最终全部合格;64名参公执法人员报名参加2022年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三)压实普法宣传责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抓好普法责任清单与普法工作实践衔接。组织2类7项材料,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拟订《2022年度“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整理17项宣传资料、4条宣传布标,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结合种业、农资打假、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渔业等专项执法行动,边宣传边执法,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做好普法宣传向农村基层延伸,已有11个涉农街、镇推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0户,农业执法支队所属13个队室与示范户对接普法。
五、依法打击行政违法行为
2022年,以种业、农资打假、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渔业等专项执法行动为着力点,农业执法支队经办行政处罚案件180起,罚款金额1527706元,其中:渔业领域159起,罚款金额1434700元;农业其他领域21起,罚款金额86400元、没收违法所得6391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215元。全年无复议和被撤销案件。除渔业领域,案件的办理全部经由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在线审批、报送,处罚决定信息自执行决定作出起7个工作日内经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1月1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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