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05-9900-2022-00043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22〕44号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
成文日期: 2022-10-12
发文日期: 2022-10-13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安〔2022〕23号)文件的精神,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滨海新区“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区农业农村委 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

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为示范带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细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减少和预防农机事故,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依据农业农村部和应急管理部《“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农机发〔2022〕1号)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农业机械化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以“创建‘平安农机’、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在全区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区活动。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下目标:政府更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部门间协调配合不断加强;推动农机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监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不断提高;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的领导,推动“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农业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财政局等各部门及各涉农街镇主要领导为成员。

设立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委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办公室成员。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成立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各部门和涉农街镇主要职责。

区政府将农机安全列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积极协调推动农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教育以及涉农街镇、村等各方面管理资源,确保涉农街镇、村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扎实开展。

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对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财政局负责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各涉农街镇负责本辖区内“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街镇、村两级设有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农机安全协管员,协调推动“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成效。

1.加强各部门配合,夯实创建基础。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共同负责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及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安全管理队伍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将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的着力点、工作重心放在街镇、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充分调动积极性,使创建工作真正深入到村户。

2.依托安全网格,确保创建实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要重点突出安全生产,创新监管措施,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调动有关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基层特别是街镇、村两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十四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深入推进。

3.逐级落实工作目标,实现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实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街镇和村、各类组织、相关个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手机等宣传媒介和新媒体,采用科技赶集、现场咨询、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情况。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创建条件

2.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创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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