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陆渔业绿色发展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 2022-07-28 10:36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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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破解渔业发展难题的迫切需要,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实现渔业转型升级,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中央财政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113号)要求,为加强内陆渔业绿色发展、推动尾水治理、加快渔业优良新品种和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制定本项目指南。

    一、立项原则

    立足滨海新区实际,结合区域特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基础,以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以产业振兴为先导,以保护渔业资源环境,促进内陆渔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择优支持有区域资源优势,符合市场需求、优质、高效、生态、集约型的渔业优良新品种和先进技术。通过渔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提高科技入户率、覆盖率、贡献率和影响力,促进我区渔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渔业质量效益和竞争。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渔业种业、渔业生产技术的发展,提升尾水治理能力,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扶持重点

    根据我区“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及今年渔业工作安排情况,2022年重点扶持以下方面内容:

    1.种业产业提升技术及推广。

    2.渔业生态循环经济。

    3.数字渔业、绿色渔业科技创新技术、绿色健康养殖

    和尾水治理新技术。

    三、申报范围和要求

    申报范围:滨海新区水产养殖企业、相关事业单位

    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范围为内陆渔业。

    (二)有总体建设规划。项目应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先进、投资落实、增效显著、措施可行。设计好、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紧密联合的项目实施体系。

    (三)有技术支撑和管理团队。项目主持人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组织技术团队的能力。技术支撑团队人员要求涵盖品种引进和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项目所需技术完备。项目管理团队要具备组织实施项目的能力,并会同技术支撑团队,制定详细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有主导产品和技术。申报的新品种、新技术,要具有本区域特色 ,具有一定规模,对区域渔业绿色发展、尾水治理提升等能够起到示范与推动作用。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申报文本(附件1、附件2)报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项目初审,并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择优确定2022年内陆渔业绿色发展项目。

    五、项目资金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0-25万元。

    (一)项目资金支出内容为:材料、农资、仪器设备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置,内陆渔业绿色发展项目相关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项目组人员工资和福利,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差旅费、交通费等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注意事项

    (一)不受理项目实质内容与国家、市、区其它农业计划或科技计划相同并已立项实施的项目。

    (二)受理项目为一年实施(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三)项目经费使用符合“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四)各部门申报材料应于2022年8月5日前报送。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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