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1-19 16:39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本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法律法规。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贯彻落实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组织推动农村植树造林和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护。组织开展森林病虫鼠害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湿地保护、森林及陆地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推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智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实施国家间有关农业援助项目。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部门内设  10  个职能处室;下辖5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37882.88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24603.3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37882.88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24603.33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9176.6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8556.2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教育收费拨款 0 万元、其他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15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37882.88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24603.33 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 6065.2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

    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 28367.06 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商业服务业支出科目支出 13.8 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科目支出 3416.82 万元,主要用于 债务付息支出

    (对本单位重点科目、重点项目预算支出应进行详细解释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2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166.61 万元,包括办公费 130.57 万元、手续费  0.3万元、水费6.5 万元、电费16 万元、邮电费21.4 万元、取暖费 25 万元、物业管理费 15 万元、差旅费 97.68 万元、维修费 22.21 万元、培训费 0.89 万元、公务接待费 1.4 万元、劳务费 5万元、委托业务费 24.27 万元、工会经费111.26 万元、福利费 154.0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69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323.21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3.15 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部门,作下述说明:“本部门2022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7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00 万元。主要项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法规)项目 120 万元,中国(滨海新区)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规编制经费(科教)项目 200 万元,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科教) 80 万元,滨海新区2021年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工作(农业农机) 300 万元。

    (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部门,作下述说明:“本部门2022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6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54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业务用车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无相关资产的部门,请在说明中的对应下划线上填0,不要删减参考格式中的任何文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8 个,涉及预算金额 24863.57 万元。

    (无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请在说明中的对应下划线上填0,不要删减参考格式中的任何文字。)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