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305-9900-2021-00016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21〕61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2-23
发文日期: 2021-12-27
有效性: 有效

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对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四)协调各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孙家旺 主任

副组长:李长青 副主任

成 员:周志强 办公室

尹 华 党建工作室

刘洪涛 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室

陈 喜 农业与农机管理室

窦连彬 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

王怀忠 科教与产业发展室

黄忠林 乡村振兴室

陈宝华 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

王振彬 法规与应急管理室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志强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办公室王洪联、王萌两名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进行调整。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机关各室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成员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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