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12-16 15:09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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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认真学习贯彻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和依法治区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执法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农业执法重点,全力推动各项法制工作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的法制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依法行政责任保障体系

    为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确保我区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紧密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各负其责,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把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了相应的考核评定制度,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要成效、工作措施和存在的问题

    主要成效:

    (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农业法制氛围进一步浓厚

    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宪法的学习和农业业务法律的学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推进法律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网上学法活动、送法下乡活动和各类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对40余名执法骨干就行政处罚法和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培训。着重加强了《渔业法》、《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和生产常识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共计印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组织培训10场,培训农民500余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创新监管方式,执法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实行负面清单动态管理,依照清单推进执法履职。为了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新区政府的要求,对机构改革后执法权责发生变化的及时做出调整。调整后权责清单共445项,其中行政处罚323项、行政检查42项、行政强制31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类别28项。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清单的要求进行履职。二是加强法律文书的审核,确保依法行政。审核执法案件97件,对外合同文书100余件,在案件的执法程序运用、处罚依据的使用、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上都逐一审核把关。在对外合同文书和行政答复文书方面,加强了合法性审查,最大限度地确保对外文书的合法性。三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取换证工作。开展了执法证换证前的培训工作,对新取证和换证人员组织了颁证前的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四是开展了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工作,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五是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六是开展了各类执法活动,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开展各类执法专项活动,为农渔业资源保护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是渔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4个月休渔期执法活动和海上扫黑除恶治乱行动,对三无渔船进行了清理,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执法和严厉的处罚,做到了“”船入港、网入库、人上岸“”,有力地保护了海洋渔业资源,维护了海上渔业生产秩序;二是开展了各农业安全检查活动,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形势的稳定。三是开展了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打假活动、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农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专项检查活动等各类活动,确保了农业整体形势的稳定。截止11月底,各类执法活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821次,检查企业、个体户、船只354家次,立案99起,结案99件,罚款109.9万元,警告40余次。罚款比2018年89.2万元提高了23.2%。

    工作措施:

    (一)以责任制落实为抓手,推进各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明确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天津市海上休渔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扫黑除恶要求、《滨海新区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以及《2019年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2019年滨海新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各类监管文件和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任务,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推进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以海上渔业资源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依法开展执法工作。二是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强化过程监管。为了加强执法工作,依法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农委执法部门开展了海上执法扫黑治乱活动、休渔期海上执法检查活动、平安农机活动、农资打假活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以及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各类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管活动,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渔业资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安全监控和管理。截至目前,开展执法检查1371起,行政强制2起,行政处罚97起,总计罚款109.9万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能力。滨海新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自2017年9月批复成立后,因法人和组织机构没有落实,一直处于调整过程中。目前已完成人员和内部机构设置工作,等待编办批复。执法工作在筹备组的协调领导下进行,开展全面的农业执法工作,拟定执法人员167人,现有一线执法人员65人,配备执法通36部,执管通3部。

    (二)以制度建设为引领,创新执法监管方式

    1、积极推进执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区里要求,农业各行业执法,要求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同时本着“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对于执法案件要及时上传到滨海新区执法监督平台;对于重大执法案件,如海上“三无”渔船治理的案件,我们组织召开法制部门在内的研讨会,并提请农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案件,在天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及时进行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三项执法制度的推行,最大限度地保障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社会的监督权,达到了阳光透明执法。同时,对全部的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案卷的制作,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2、加强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形成联合惩戒

    加强与公安、市场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全程的联合惩戒,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行刑衔接标准及机制的建立,与区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刑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制定《滨海新区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逐步实现分类监管。进一步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在天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及时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开展

    按照滨海新区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农业执法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随机抽取了11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15个农业生产经营点位,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以及种养殖基地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在网上公开。

    (三)以执法平台监控和案卷评查为手段,加强执法监督

    一是依靠执法平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执法负责人和法制管理人员定期登录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了解本单位和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执法覆盖面等执法情况,并采取每月一通报、随时督促、会议督办的方式,对执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检查。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制人员随时对案卷的制作和执法行为进行评查检查,随时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调整。三是配合人大和政协对《渔业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执法情况进行检验监督检查。

    (四)以“一制三化”改革为方向,最大限度搞好便民服务

    区农业农村委目前便民服务事项共6项,我们以便民服务为工作中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严格设立办结时限,优化窗口接件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其中种子备案、农业机械驾驶证牌证核发都在农业部指定系统进行操作,实现了群众线上申请、我们线上办结,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由于有的农业的服务事项属于室外现场实际检查工作,比如:森林植物检疫、动物卫生检疫、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等,所以涉及这方面的服务,我委技术服务人员都是第一时间到现场服务。此外,我们指派专人负责8890便民网格化平台,对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投诉件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安排有关行业部门进行检查,及时转办群众所提问题,尽最大努力在规定时限办结。力求给群众最满意的答复。目前,我委已经办理8890热线问题145件。

    同时,滨海新区农委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镇村和种养殖园区进行广泛的宣传,组织志愿者向群众发放《条例》手册1500余册,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65305540),群众可以通过举报电话,对有关农委的责任事项情况进行举报。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涉及农委的是36条和68条,一个是涉及村镇建设的,一个是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的执法责任落实情况是:一是以“干净、整洁、有序”和“全面推进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等内容,印制和悬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条幅600多幅,印制《天津市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导则》和《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导则》600本,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促进乡风文明。二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执法力度。在野生动物保护巡护上,强化日常巡查搜查,严格落实行网格化管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安排专职巡护员对保护区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巡护,严查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开展行政检查10次,未发现违法和不文明行为。

    存在问题: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为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滨海新区本着先行先试的要求,作为国家试点,于2017年9月29日,由区委编办批复,成立了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其承担农业各行业执法的职能。但是由于区委组织部迟迟没有批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组织机构,至今没有法人,目前编办对其职能又重新进行调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二是“两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有待加强。因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正在改革过程中,在执法人员的组织调配上不顺畅,所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方式没有全面展开,下一步研究落实好此项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切实全面推开。三是市、区需要录入的执法平台太多,且相互不兼容,执法人员要多头录入,增加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影响了工作。

    三、明年工作计划

    1.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是坚持有计划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以及专项法制宣传活动,进行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二是坚持送法下乡,大力宣传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三是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借助新闻媒体、专题会议、张贴标语、法律咨询、赶农村科技大集、发放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着重加大新修改的农业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文明促进条例的宣传。

    2.深入开展学法活动。围绕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素质,在机关深入开展学法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公共法律和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业余学习和集中组织学习相结合,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干部职工认真学法,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督促落实好网上学法制度,确保每个干部都能按期完成网上学法任务。二是完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有关经济的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以及农业有关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水平;三是保证学法时间,确保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每年学法活动达到学时要求。同时,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以处室支部为单位,每月至少集中组织学法一次,不断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

    3.严格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普法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行农业行政执法,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二是严格进行执法检查,认真遵守行政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准确实施行政处罚;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继续加强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为重点的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农产品专项治理行动及农业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认真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四是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履职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及时录入的督查和督办,确保执法履职到位。五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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