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7-26 16:28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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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农产品流通能力,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21〕16号)要求,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实际,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围绕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建设2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

    改建机械冷库一座。总库容为4822m³,位于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刘岗庄村村北,实施主体为天津市滨海新区顺德利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总投资339.6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39.62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00万元;

    新建机械冷库一座。总库容为5418m³,位于滨海新区太平镇太平村村南,实施主体为天津市滨海明星冬枣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总投资:366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68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98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7月26日至8月2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于2021年8月2日下午5:00前,送至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科教与产业发展室(联系电话:65305526)


    附件: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产品产地

    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21〕16号)要求,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围绕鲜活农产品,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完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建设目标

    在我区小王庄镇、太平镇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围绕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建设2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显著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主体服务带动能力,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

    三、建设重点

    (一)实施主体

    1.改建机械冷库实施主体。天津市滨海新区顺德利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2.新建机械冷库实施主体。天津市滨海明星冬枣种植专业合作社

    (二)建设地点

    1.改建机械冷库。位于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刘岗庄村村北。

    2.新建机械冷库。位于滨海新区太平镇太平村村南。

    (三)建设规模及任务

    1.改建机械冷库。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充分利用闲置的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同时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本工程利用闲置厂房改建机械冷库一座,改建面积996.2m2,按使用需求,计划改建5间冷库。库体结构为组合式。建设总库容为4822m³。购置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分别为200吨地磅1套、手动叉车(电子助力)12台、辊轴式分级设备1台、传输设备1套、预冷设施设备1套。新增冷库制冷设备1项。

    2.新建机械冷库。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新建冷藏库6间,规格为长10m,宽9.5m,高7m,库容为665m³;新建预冷库2间,规格为长6m,宽9.5m,高7m,库容为399m³;冷库穿堂1间,规格为长30m,宽3m,高7m,库容为,630m³;总库容为5418m³。购置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分别为100公斤电子台秤10套、叉车1台、手动液压叉车4台、预冷设施设备1套。新增冷库制冷设备1项。

    (四)进度安排

    1、7月15日前,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8月31日前,完成组织申报、审核公示、系统填报等工作。

    3、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设施建设。

    四、资金来源

    (一)补助标准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对申报开展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主体,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设施建设成本的30%进行补贴,新建机械冷库按照195元/m³的标准进行补贴,依托闲置的厂房改建为冷库的,补贴金额为新建同等容积冷藏保鲜设施补贴金额的75%。新增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按照市场销售价格30%进行补贴,但补贴金额不能超过该主体享受补贴总金额的3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二)投资概算

    1.改建机械冷库投资概算。改建工程4822m³,投资134.96万元。购置制冷设备1项,投资102.66万元。购置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投资102万元,总投资:339.6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39.62万元,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00万元。

    2.新建机械冷库投资概算。新建工程5418m³,投资 190万元,购置制冷设备投资64.7万元,保温库体投资95.3万元。购置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投资16万元,总投资:36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68万元,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98万元。

    五、组织实施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相关镇根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际,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要准确摸清建设规模、资金需求、用地需求和供给等情况,明确空间布局、产业类别、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任务、操作程序、进度安排、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

    (二)组织申报建设。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在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前1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申报时间、方式内容、投诉咨询等相关事宜。区农业农村委及建设主体所属辖区街镇要安排专人,指导相关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开展申报工作。坚持建设主体自愿申报原则,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区农业农村委、建设主体所属辖区街镇要严格过程管理,加强内容审核,于8月31日前完成组织申报、审核公示、系统填报等工作。

    (三)自主开展建设。建设主体要按照《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要留痕,重点包括施工前中后关键节点影像资料(全景和近景)及采购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合法票据等相关材料,于10月31日前完成设施建设。各相关镇应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

    (四)及时组织验收。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后,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技术专家按照《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方案》要求,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工作,也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原则上应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鼓励将合法收据、普通发票和完整建设记录等纳入核验凭据范围;对验收合格的设施库内净容积进行测量,按照补助标准测算补贴金额;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及时通知建设主体进行整改。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对通过区级验收的建设主体进行复核,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复核工作。

    (五)兑付补助资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加强过程监督、定期调度,及时向验收通过的建设主体发放补助资金,并公示补助发放情况。于当年12月15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委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政策宣传、组织申报、资格审核、设施核验、补助公示等工作。鼓励开展“一站式”服务,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统筹政策支持。各相关镇要积极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加强前期项目选址的指导和服务。鼓励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用于设施建设;加强与电力部门沟通,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三)严格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廉政教育,公开举报电话,压实建设主体直接责任,严格验收程序,确保设施质量。要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举措。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加强建设主体信用管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一旦发生问题,取消资金支持。要在立项、验收以及补贴发放等环节分别进行公示。

    (四)加强宣传示范。做好政策宣传推广,坚持“建、管、用”并举,综合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村务公开、益农信息社等渠道,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录制短视频、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和建设样板库等方式,开展专业化、全程化、实用化培训服务,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标识挂牌工作,提升支持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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