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家庭农场拟认定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5-26 08:37      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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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户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19〕56号)要求,经农户自愿申报、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复核,拟认定天津市滨海新区鑫良家庭农场、天津市滨海新区郑氏家庭农场、天津市滨海新区家兴家庭农场为2021年度天津市农户家庭农场,现予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22-65305591,地址:滨海新区响螺湾中心商务区滨海国泰大厦A座3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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