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开展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9900-2021-00004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21〕11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3-22
发文日期: 2021-03-22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市、区有关安全工作部署,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安生〔2021〕2号),新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了《滨海新区开展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开展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

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安生〔2021〕2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安委会部署,结合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全链条安全管理,着力解决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密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金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实施,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和我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环境。

二、时间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两个阶段: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和回头看行动。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新区开展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各项工作。

组 长:孙家旺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史春锁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

李长青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高相建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

张 磊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刘春亮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董克强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

成员:由农业农村委各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北大港湿地负责人及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应急管理室,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等工作。

四、检查内容

农委系统整治主要包括农业农村委机关、所属各事业单位及其出租房屋仓储物品明细是否有危化品及防火安全等;农业各所属行业企业,特别是农药、渔药、兽药等安全生产环节中消防安全、危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检查内容主要有: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二)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自查及整改情况,核查以往执法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机制,是否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检查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情况,是否存在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情况,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情况,暑期汛期是否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应急预案完善程度及相关演练开展情况。

(六)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变更管理、罐区管理、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救援物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相关部门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监督管理台账。

(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推进情况。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安排隐患检查活动,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同时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力量,全面细致认真的开展好各项排查活动,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组织推动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大检查力度,进行全面梳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监管职责,利用现在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严格落实“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采用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突击夜查和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一是通过大排查,集中时间和精力摸清涉及农业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基本情况并建立涉及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单位基本情况台账(见附件1),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性质、联系人联系方式、涉及危险化学品品种、用量及储存方式等,通过集中摸排,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落实清单,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销售流向统计销售到北京等重点地区的危险化学品情况并填写《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进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包装规格、运输方式等。要梳理、分析前期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对安全风险大、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隐患单位,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及时督促隐患彻底整改。

(三)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沟通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总结,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4月12日前报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附件:1.涉及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单位基本情况台账

2.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进京情况统计表

3.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专项

检查情况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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