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5-9900-2020-00015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20〕90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0-10-28
发文日期: 2020-10-30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稳中有忧、稳中有变、稳中有险,必须要引起高度警醒和深刻反思,特别是进入秋季以来,事故上升苗头明显,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同时,第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秋冬季节大风降温、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容易导致事故多发频发。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新区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及《区安委办关于二〇二〇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的通知》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三管三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推动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高、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有差距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结合近期开展的滨海新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等,切实加强巡查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加大隐患整改力度,重点加强渔港码头、渔船、农机业户、生产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易燃易爆设施、生物质气系统等的安全监管,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持续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全力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重点工作

进入第四季度,要进一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事故于未然。

(一)出租仓储房屋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安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交通运输安全。主要包括农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出租房屋的安全制度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消防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完好及更新情况;应急救援制度和救援措施落实情况;消防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消防、值班工作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等。特别是仓储、物流企业(场所)要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主要包括储存场所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及消防验收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情况;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情况;库房储存物品分类、分堆、限额存放等情况;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场所,是否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等情况。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交通运输安全是否有保证,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是否存在酒驾错误等情况。(牵头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渔业渔船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渔港码头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制度、救生消防措施、火灾防范措施、值班看守制度、应急人员配备、应对突发事件措施落实、是否非法载客及渔船生活垃圾处理等情况。消防方面,主要检查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同时要开展水上涉客渔船运输安全治理,加强涉客类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开展涉客类渔船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聚焦“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渔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牵头责任部门: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三)农机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以及农机驾驶员教育和培训、安全防火措施落实、应急人员配备等情况。同时做好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消防方面,主要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园区的农业机械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牵头责任部门:农业与农机管理室, 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配合)

(四)种养殖基地生产安全。主要包括设施农业安全防火、安全用电情况、易燃易爆设施(包括设施渔业液氧罐安全使用提示与督促)、生物质气系统(包括农村沼气池)等安全使用情况、沟渠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落实、应急人员配备等情况。消防方面,主要检查设施农业园区的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牵头责任部门:农业与农机管理室, 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配合)

(五)危险废物安全。大风降温、低温寒潮天气多发,作业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以及可燃气体积聚,发生中毒和爆炸的风险加大。主要排查危险废物、危险农渔兽药、林业喷洒药物等存有单位、用量、品种,摸清新的底数和情况,对危险废物、危险农渔兽药、林业喷洒药物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再次排查,督促销毁不需要的危险药物,开展系统排查、重点治理,达到严格准入、规范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牵头责任部门:农业与农机管理室、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

(六)林业、湿地防火安全。严格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科学做好防火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压实企业和单位责任,围绕农村林地重点区域、农业耕种前烧荒等关键时段,加强检查排查、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强化火灾初期扑救能力、防范大规模、大范围火灾发生。(牵头责任部门: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北大港湿地管委会,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配合)

(七)其他安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安排隐患检查活动,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委成立新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组 长:孙家旺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史春锁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

李长青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高相建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

张 磊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刘春亮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董克强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

成 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北大港湿地负责人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应急管理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等工作。

根据任务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小组:

孙家旺书记作为总负责人,随机参加相关活动。

(一)机关事业单位组组长:李长青

副组长:刘家庆

成 员: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二)种植行业组组长:李长青

副组长:陈 喜、郝玉坤

成 员: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三)农机行业组组长:李长青

副组长:陈 喜、闫忠会

成 员: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四)畜牧行业组组长:刘春亮

副组长:陈宝华、赵汉伟

成 员: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五)水产行业组组长:刘春亮

副组长:陈宝华、靳国辉

成 员: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六)林业行业组组长:张 磊

副组长:窦连彬、郝玉坤

成 员: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七)湿地组组长:高相建

副组长:李卫东、尚成海

成 员:北大港湿地管委会及湿地中心工作人员

(八)综合组组长:高相建

副组长:吴  山

成 员:法规与应急管理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综合组随机检查重点行业安全领域和相关点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提高自身政治高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和检验标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检查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力量,全面细致认真的开展好各项排查活动,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不留死角,排查彻底到位,及时消除各项隐患,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大排查力度,切实整改隐患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当下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利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根据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切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采用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突击夜查和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决杜绝监管执法中的“好人主义”。要督促企业担起主体责任,做好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清单、落实责任、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实行重点跟踪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实效。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不予复工复产,坚决防止事故发生。执法检查要始终坚持铁齿铜牙、铁面执法、铁腕整治,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梳理、分析前期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对安全风险大、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隐患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及时督促隐患彻底整改。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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