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开展2016年“五一”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督查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15-9900-2016-00009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4-25
发文日期: 2016-04-26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五一”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维护滨海新区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在2016年4月26日-29日,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开展督查检查,请各单位深刻汲取“8.12”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做好所管行业安全隐患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两个安全的督查检查活动,切实做好自查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安全稳定。

附件:滨海新区2016年“五一”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督查检查实施方案

2016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滨海新区2016年“五一”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督查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滨海新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新区农委印发的《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津滨农委发〔2016〕35号)精神,结合当前形势和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包括以“瘦肉精”“三聚氰胺”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以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为监管重点的蔬菜、果品的质量安全,以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为监管重点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开展情况。

2、渔业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渔港码头和渔船的安全生产制度、救生消防措施、火灾防范措施、值班看守制度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措施落实等情况。

3、农机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以及农机驾驶员教育和培训、安全防火措施落实等情况。

4、种养殖基地生产安全。主要包括设施农业安全防火、安全用电情况、易燃易爆设施(包括设施渔业液氧罐安全使用提示与督促)、生物质气系统(包括农村沼气池)等安全使用情况、沟渠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听取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实地检查有关生产单位。

三、检查点位

重点检查农业种植基地、畜牧养殖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屠宰场、渔港码头、农机合作社等重要场所。每个辖区随机检查4-5个点位。

塘沽:蔬菜种植基地1个,水产养殖场1个,渔业码头2个。

汉沽:蔬菜种植基地1个,生猪养殖场1个,设施渔业养殖场2个,渔业码头1个。

大港:蔬菜种植基地1个,屠宰场1个,畜牧养殖场1个,设施渔业养殖场1个,农机集中停靠点1个。

四、检查时间

2016年4月26日-29日。

五、分组安排

塘沽组组长:佟立伟

成 员:陈 喜、刘永军、王振和、李 雅

汉沽组组长:佟立伟

成 员:刘春亮、谢志庚、陈宝华、丁仲敏

大港组组长:佟立伟

成 员:陈 喜、桑树根、李 雅、张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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