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2016年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5-9900-2016-00004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
成文日期: 2016-03-24
发文日期: 2016-03-26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和《滨海新区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有关要求,区农委制定了《2016年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6年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和《滨海新区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有关要求,特制定《2016年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区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利时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产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监管检测体系、标准化生产体系和相关制度,通过严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执法、推进放心农产品工程的深入实施、“三品一标”和示范园区建设、农产品质量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等项目的实施,推进我区农业生产绿色化、标准化、信息化、规模化、品牌化进程,实现生产源头可控制,“从田头到市场”可追溯,政府部门可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建设与监管,我区农产品监管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得到严格落实,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日趋规范,蔬菜、生猪、生鲜牛奶等大宗农产品和农药、兽药、饲料等重点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优质安全绿色农业产业全面发展壮大,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二)年度工作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升级,监管强度进一步加大。

2、蔬菜、生猪、水产、生鲜乳等大宗农产品和农药、兽药、饲料等重点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放心农产品基地进一步发展,优质安全的绿色农业产业全面发展壮大,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其中:本地产种植生产基地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本地产畜禽产品瘦肉精残留、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均稳定在99%以上,本地产水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本地产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3、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违法添加的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4、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农资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

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狠抓有毒有害物质违禁添加专项整治,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等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要生产季节和重大节日等关键时期、关键环节,对高毒禁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农兽药隐形添加、抗生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和硝基呋喃代谢物等违禁药物、非法收购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隐患排查和执法力度,全面进行清理整顿;二是狠抓假劣农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实施春季、夏秋季全覆盖大排查大治理集中执法行动。严格实施控药、控肥、控添加剂的措施,建立重大案件公开制度,强化日常质量控制。

(二)加强农产品监督检测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检测与委托检测相结合”、“例行监测与监督检测相结合”以及“检打联动”的原则开展检测工作。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力度,定期对种植生产基地农产品实施有机磷、氨基甲酸脂类残留监督监测(速测),对活畜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开展“瘦肉精”监督监测(速测),对水产养殖基地实施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代谢物等监督监测(速测)。其中,对蔬菜、水果等产品监督抽检和企业自检的比例不低于辖区生产基地规模的5%,活畜产品不低于辖区生产规模的10%,水产品不低于辖区生产规模的2%,放心农产品基地产品实现批批检测,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基地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天津市金农奖获奖单位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检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为切实保障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以及重大活动期间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本地农产品生产领域、加工领域以及流通环节农产品实施定量检测,随机抽检生产基地、市场和畜禽屠宰场的蔬菜、食用菌、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开展实验室常规监督监测,全年速测检测8万样次以上,监督监测抽取样品380个样次以上。

(三)开展放心农产品和“三品一标”农产品工程建设

按照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信息可追溯的原则,加强21个放心菜基地的后续管理;启动“放心水产品基地”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放心肉鸡”工程,新建放心肉鸡生产基地3个;申报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10个;完善农产品监管信息平台、企业自律制度、基地监管员制度、产品检测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大众对农产品的满意度和放心度。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促进基层监管机构条件改善和人员配备,提高全程监管能力。积极推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区域检测站、街镇检测室和基地检测点的建设,建立健全上下统一、运转顺畅的监管检测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

(五)加强畜禽屠宰监管

一是落实生猪屠宰行业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二是认真落实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措施,严格生猪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一岗三责”管理制度,开展肉制品品质检验;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随意宰杀畜、禽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长期打击的高压态势。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

一是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制度,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的具体措施;二是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防范工作;三是与市场监管局一起实施并共享企业信用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是完善与市场监管局衔接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加强产地到市场前的监督检查,严把农产品生产源头关。

四、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实行网格化监管

认真落实监管主体和生产经营主体两个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网格化监管。与此同时,辖区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相关加工企业及流通经营单位都要签订保障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织密监管网络,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加强宣传培训,推广农产品绿色安全生产

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加强各级监管人员培训,提高执法监管和指导服务能力。广泛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加强农产品关键技术推广,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三)延伸监管触角,发挥街镇前沿监管作用

各涉农街镇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定期研究议事机制,对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按照机构设置要求,配齐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配置必要的速测仪器设备,并挂牌开展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农业企业的田间生产档案、药品出入库、安全生产用药、产品上市前休药期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协助做好放心农产品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化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自检室,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自检;建立信息员定期会务制度,及时搜集、汇总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上报农业主管部门。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农产品应急反应能力

加强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制度,时时收集和分析舆情信息,加强预警防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程序,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健全上下联动、高效畅通的信息报送网络,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杜绝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建设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安排一定数额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经费,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宣传培训、速测耗材、委托检验、检测中心筹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方面,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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