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督查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15-9900-2016-00002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16〕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1-06
发文日期: 2016-01-08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维护滨海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决定于2016年1月11日-20日,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并根据检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现将《滨海新区2016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督查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两个安全的督查检查活动,结合正在进行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安全稳定。

附件:滨海新区2016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督查检查实施方案

2016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滨海新区2016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

农业生产安全督查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及市、区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深刻汲取“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按照农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津滨农委发〔2015〕93号)精神,结合当前形势和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包括以“瘦肉精”、“三聚氰胺”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以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为监管重点的蔬菜、果品的质量安全,以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为监管重点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渔业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渔业码头休闲渔船的安全生产制度、救生消防措施、渔业码头停泊渔船的防火、防冰凌措施、值班看守制度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农机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以及农机驾驶员教育和培训、冬季防火措施落实等情况。

(四)种养殖基地生产安全。主要包括设施农业防火灾、雪灾、风灾以及安全用电等工作,农村沼气池等生物质气系统的安全使用情况、沟渠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认真做好易燃易爆设施,包括设施渔业液氧罐安全使用指导、协调与督促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检查方式

采取区域检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区域检查分三个小组开展检查工作,行业检查需要各业务处室结合行业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春节期间的检查工作。检查中,听取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实地检查有关生产单位。

三、检查点位

重点检查农业种植基地、畜牧养殖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屠宰场、渔港码头、农机合作社等重要场所。每个辖区随机检查4-5个点位。

塘沽:蔬菜种植基地2个,屠宰场1个,渔业码头1个。

汉沽:蔬菜种植基地1个,畜牧养殖场1个,设施渔业养殖场2个,渔业码头1个。

大港:蔬菜种植基地1个,屠宰场1个,畜牧养殖场1个,设施渔业养殖场1个,农机集中停靠点1个。

四、检查时间

2016年1月11日-20日。

五、分组安排

塘沽组组长:佟立伟

成 员:陈 喜、王振合、申铁巷

汉沽组组长:高跃明

成 员:刘春亮、谢志庚、丁仲敏

大港组组长:佟立伟

成 员:陈 喜、桑树根、张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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