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5-2379-2020-00011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20〕83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9-25
发文日期: 2020-09-28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形势的稳定,严防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等工作部署,各有关单位农业部门要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基础上,结合加快推动“双安双创”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早部署、早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全力以赴抓好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要全面落实两个安全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明“四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督查检查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开展好节日期间两个安全的督查检查活动。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杜绝监管盲区,及时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努力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对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于监管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生重大农业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督查检查,加大打击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在今年以来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整治行动基础上,对在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重整改。同时要密切结合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各项任务,针对农产品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重点整治。一是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门店)为重点,抓好禁限用农兽药的清查和管理,严厉打击私自销售禁用农兽药的非法行为。二是以鲜活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化种植园区、养殖小区(场)为重点,抓好禁限用农兽药使用的排查,督促落实生产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制度,规范种植养殖行为,追溯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三是以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为重点,严厉排查和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添加物的非法行为以及注水、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以绿色、有机“两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加大对获证单位及认证登记产品的检查,落实包装标识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严把产地准出关,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安全优质农产品市场供应。

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结合近期开展的滨海新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等,切实加强巡查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加大隐患整改力度,重点加强渔港码头、渔船、农机业户、生产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易燃易爆设施、生物质气系统等的安全监管,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持续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全力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同时,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将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制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整改、查处各类风险隐患,保障检测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督抽检,强化隐患排查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滨海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津滨农委发〔2020〕65号)要求,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区域农产品生产特点,结合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加大两节期间农产品监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和数量,扩大检测覆盖面。继续把药物残留作为监控重点,落实好节日期间农产品速测检测和委托检测定量抽检任务。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做好无害化处理,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必须追溯查处,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其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防控

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保障联络信息通畅,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积极引导舆论,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消费秩序稳定。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正值“双安双创”验收之际,各有关单位要以倡导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宗旨,多角度展现农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保障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品牌的工作成效,塑造推介地方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讲好质量故事,传递消费信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监管措施和科学消费观念等正面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和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

各单位请于10月15日16:00前,将节日期间活动开展情况上报新区农委。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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