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开展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2379-2020-00008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20〕7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8-17
发文日期: 2020-08-19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市、区有关安全工作部署,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安生〔2020〕5号),新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了《滨海新区开展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开展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

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8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7号)及市、区有关要求,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安生〔2020〕5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安委会部署,结合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决定从8月中旬至9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爆炸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增强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扛起政治之责、工作之责、地缘之责,全面排查整治农业行业生产企业场所及系统单位场所可能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严密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我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时间范围

8月中旬至9月中旬,对全区范围内农业行业生产企业场所及系统单位场所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新区开展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

组 长:王学森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长青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高相建 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

张 磊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刘春亮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成 员:由农业农村委各处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北大港湿地负责人及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应急管理室,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等工作。

四、检查内容

农委系统整治主要包括农业农村委机关、所属各事业单位及其出租房屋仓储物品明细是否有危化品及防火安全等;农业各所属行业企业,特别是农药、渔药、兽药等安全生产环节中消防安全、危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检查内容主要有: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二)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自查及整改情况,核查以往执法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机制,是否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检查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情况,是否存在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情况,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情况,暑期汛期是否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应急预案完善程度及相关演练开展情况。

(六)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变更管理、罐区管理、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救援物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相关部门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监督管理台账。

(七)检查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防火间距、防火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灭火水源药剂储备是否满足救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值班操作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企业消防队是否组织实战训练和联合演练,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实用有效等情况。

(八)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安排隐患检查活动,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延伸检查内容及机构

2020年8月8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对天津港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洋公司)现场动火作业不遵守规范,1张动火证8个问题,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未有效落实,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欠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汇洋公司重大隐患教训,举一反三,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现进一步延伸推动各项举措,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自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行自查自改,实现闭环管理,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制定防汛预案、进行防汛应急演练及按照防汛预案要求配备防汛物资;摸清有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企业情况,建立档案,检查企业是否能立即提供仓库清单,仓库清单与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是否一致。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企业是否建立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流向是否按照要求填写;企业落实“一书一签”情况。

根据任务分工,设八个工作小组:

(一)机关事业单位组: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出租房屋、仓储等安全检查排查

组 长:李长青

副组长:刘家庆

成 员: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二)种植行业组:负责种植业、种植基地生产安全及危险农药的安全工作等

组 长:李长青

副组长:陈 喜、李卫东

成 员: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三)农机行业组:负责农机生产安全工作等

组 长:李长青

副组长:陈 喜、李卫东

成 员: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四)畜牧行业组:负责养殖业生产安全及危险兽药的工作等

组 长:刘春亮

副组长:陈宝华、李卫东

成 员: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五)水产行业组:负责渔业生产、危险渔药及渔船生产安全工作等

组 长:刘春亮

副组长:陈宝华、李卫东

成 员: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六)林业行业组:负责林业生产安全工作等

组 长:张 磊

副组长:窦连彬、李卫东

成 员: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七)湿地组:负责北大港湿地生产安全工作等

组 长:高相建

副组长:尚成海

成 员:北大港湿地管委会及湿地中心工作人员

(八)综合组:负责随机检查重点行业安全领域和相关点位

组 长:高相建

副组长:吴  山、李卫东

成 员:法规与应急管理室及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同时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力量,全面细致认真的开展好各项排查活动,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组织推动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大检查力度,进行全面梳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监管职责,利用现在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严格落实“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采用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突击夜查和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认真吸取汇洋公司重大隐患教训,为警为鉴,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深挖细找、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落实责任,扎实做好隐患整改,并做好“两书一单”落实,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1)、警示教育书(附件2),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附件3)。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梳理、分析前期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对安全风险大、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隐患单位,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及时督促隐患彻底整改。

(三)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沟通机制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同联动,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总结,及时掌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收集好的经验做法。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9月17日前上报工作动态至邮箱(联系人:李雅;联系电话:65305600;邮箱:nwfgyjs@tjbh.gov.cn)。

附件:1.安全生产承诺书

2.重大隐患警示教育书

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附件1

安全生产承诺书

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此公开承诺:

1.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3.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熟知本单位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各环节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隐患整改,降低风险,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4.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

5.依法健全应急处置队伍,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加强承包商管理,建立完善承包商准入机制,严把准入关。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大隐患警示教育书

8月4日,黎巴嫩贝鲁特港重大爆炸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来到天津港开展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港口货场明查暗访工作。检查组来到位于天津港南疆石化小区的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时,发现该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一、1张动火证8个问题

1.票证内容设置严重不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要求,缺少“动火部位和动火内容”一栏;

2.完工验收时间是8时20分,动火开始时间却是8时30分;

3.动火气体分析时间记录为8时40分,而该项分析本应该在票证审批之前,全流程时间记录存在诸多矛盾与不合理之处;

4.动火时间记录为8时30分至17时10分,超过了一级以上动火作业票证的最长有效期——8小时;

5.作业级别被标记为“一级”,但当日是周六,应提级为“特级”;

6.安全教育人处空缺,很可能没有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涉及的其他危险作业栏处被标记为“无”,事实上现场还有用电作业和登高作业;

7.危害辨识仅识别了“着火和灼伤”,现场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等危害;

8.票证仅有一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式三联”要求。

二、监火人擅自离开监护现场,现场负责人不清楚作业环境。

三、储罐液位低报警值过低,内浮顶罐浮盘有落底的风险。

汇洋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淡薄,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吸取汇洋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教训,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针对汇洋公司重大隐患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定期对风险进行辨识、分析、管控,对隐患全闭环管理。

3.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4.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相关要求,严禁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安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为深刻吸取汇洋公司重大隐患教训,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要求,各企业务必要开展全面“体检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重大、一般”进行分类治理,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企业名称:

安全隐患简要描述:

隐患类别: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时限:

具体责任人:

……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自查结果,依安全隐患类别,至少填写三项)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安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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