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开展滨海新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5-2379-2019-00030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19〕117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9-12-06
发文日期: 2019-12-10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工作要求,落实市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部署安排,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津滨安生〔2019〕15号)精神,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决定立即在农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滨海新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对本行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及时进行工作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

滨海新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排除农业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工作要求,落实市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部署安排,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津滨安生〔2019〕15号)精神,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决定立即在农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前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农委机关、所属各事业单位及其出租房屋和农业各所属行业企业生产环节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危化品安全防范情况、秋冬季防火安全情况等。除此之外,还包括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等共性问题。

三、整治内容

(一)渔业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渔港码头和渔船的安全生产制度、救生消防措施、火灾防范措施、值班看守制度、应急人员配备、应对突发事件措施落实以及是否非法载客等情况。

消防方面,主要检查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二)农机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以及农机驾驶员教育和培训、安全防火措施落实、应急人员配备等情况。

消防方面,主要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园区的农业机械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三)种养殖基地生产安全。主要包括设施农业安全防火、安全用电情况、易燃易爆设施(包括设施渔业液氧罐安全使用提示与督促)、生物质气系统(包括农村沼气池)等安全使用情况、沟渠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落实、应急人员配备等情况。

消防方面,主要检查设施农业园区的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备运转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消防值班制度的建设和防火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四)出租仓储房屋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安全。主要包括农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出租房屋的安全制度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消防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完好及更新情况;应急救援制度和救援措施落实情况;消防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消防、值班工作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等。

特别是仓储、物流企业(场所)要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主要包括储存场所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及消防验收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情况;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情况;库房储存物品分类、分堆、限额存放等情况;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场所,是否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等情况。

(五)综合整治重点。主要包括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不过问、不研究、不部署,风险不清、措施不清、隐患不清,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未能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三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滨海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若干措施》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方面,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够,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法纪意识缺失,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建立、不健全,隐患排查随意随性,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熟视无睹,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有效机制,未产生应有效果。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未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对违法违规企业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四、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4日。

五、领导小组

成立滨海新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农村委书记王学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农业农村委各位相关行业的副主任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农业农村委法规与应急管理室,成员由农业农村委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及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面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包括安排部署、组织推动、综合协调等工作。

六、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

各单位要立即制定计划,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的行业安全生产开展自查,要按照检查内容要求逐一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做到检查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及时上报排查情况。

(二)推动整治工作

农业农村委机关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推动工作组,按照行业分别带队去实地进行推动整治工作。具体分工:

王学森书记作为总负责人,随机参加相关活动。

1、机关事业单位组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2、种植行业组组长:分管种植行业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农业与农机管理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3、农机行业组组长:分管农机行业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农业与农机管理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4、畜牧行业组组长:分管畜牧行业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5、水产行业组组长:分管渔业行业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6、林业行业组组长:分管林业行业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副组长: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7、综合组组长: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法规与应急管理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法规与应急管理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综合组随机检查重点行业安全领域和相关点位。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站位,精心组织部署

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务必做到“警钟长鸣”,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面对严峻形势,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和检验标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同时要精心组织力量,全面细致认真的开展好各项排查活动,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不留死角,排查彻底到位,及时消除各项隐患,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 全面开展排查,切实督促整改

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本行业专项方案,开展全区农业范围内的排查整改,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建立台账,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并于2020年2月2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执法检查要始终坚持铁齿铜牙、铁面执法、铁腕整治,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梳理、分析前期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对安全风险大、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隐患单位,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及时督促隐患彻底整改。

1.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全过程、全方位集中整治,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12月19日下班前将各自实施方案及《工作联系表》(见附件1)报送至邮箱;即日起至2020年3月4日的每月11日、26日前(遇节假日向前顺延)上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至邮箱;并于2020年2月15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2020年3月4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至邮箱。同时将日常检查表填写完整后传真,随查随传。


附件:1.工作联系表

          2.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工作联系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填报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注:请各单位专人负责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时限,及时做好各项报送工作,数字要详实。

附件2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填表人姓名、电话:


集中整治方案(通知)下发范围(多少个单位)


集中整治方案(通知)发放到企业数量


领导成立了多少个分片包保组/主要领导是否实行包保(姓名、职务)


领导带队分片包保开展督查和明查暗访次数/检查单位数量/发现隐患数量/督促整改隐患数量


检查企业单位数量


检查发现隐患数量/完成整改数量


处罚企业单位数量/经济处罚金额(万元)


关闭取缔企业单位数量


停产停业企业单位数量


追责问责企业单位数量/人员数量


曝光企业单位数量及曝光方式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数量/完成整改数量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进行提级督办数量




总体情况提供文字说明


说明:统计数据为该集中整治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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